1月8日,國家發(fā)改委公布了有關汽車報廢補貼政策的最新消息。今年會將國四排放標準燃油車納入報廢更新補貼,補貼標準依然是新能源車補貼2萬元,燃油車補貼1.5萬元。
在《關于進一步做好汽車以舊換新有關工作的通知》(商消費函〔2024〕392號)基礎上,將符合條件的國四排放標準燃油乘用車納入可申請報廢更新補貼的舊車范圍。
個人消費者報廢2012年6月30日前(含當日,下同)注冊登記的汽油乘用車、2014年6月30日前注冊登記的柴油及其他燃料乘用車,或2018年12月31日前注冊登記的新能源乘用車,并購買納入《減免車輛購置稅的新能源汽車車型目錄》的新能源乘用車或2.0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車,可以享受補貼。
購買新能源乘用車單臺補貼2萬元、購買2.0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車單臺補貼1.5萬元。
個人消費者按本通知標準申請補貼,相應報廢的機動車須為本通知公布之日前登記在本人名下的機動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