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小伙伴收到年終獎后,不清楚申報個稅時,是將年終獎單獨計稅還是合并計稅?那今天就跟大家介紹下,年終獎的兩種計稅方式到底該怎么選。
年終獎如何選擇計稅方式,建議根據(jù)自身情況進行選擇。
小強全年工資300000元,年底獎金24000元,假設(shè)可享受三險一金、贍養(yǎng)老人等扣除共44000元。
選擇1:將24000元獎金和300000元工資合并計稅。
根據(jù)公式“年度綜合所得應(yīng)納稅額=(累計收入-累計免稅收入-累計減除費用-累計專項扣除-累計專項附加扣除-累計依法確定的其他扣除)×適用稅率-速算扣除”
即(24000+300000-0-60000-44000-0)×20%-16920
=220000×20%-16920
=27080元
得出小強的年度綜合所得應(yīng)納稅額為27080元。
選擇2:將24000元獎金單獨計稅。
1.計算該筆獎金單獨計稅的應(yīng)納稅額
在計算稅款時,用24000元獎金除以12個月得出全月應(yīng)納稅所得額2000元;
參照《按月?lián)Q算后的綜合所得稅率表》適用3%稅率,無速算扣除數(shù);
根據(jù)公式“應(yīng)納稅額=全年一次性獎金收入×適用稅率-速算扣除數(shù)”
即該筆獎金單獨計稅的應(yīng)納稅額=24000×3%-0=720元。
2.計算除該筆獎金以外,其他綜合所得的年度應(yīng)納稅額
在年度匯算清繳申報時,全年一次性獎金單獨計稅;
除該筆獎金以外,其他綜合所得收入進行年度匯算申報;
根據(jù)公式“年度綜合所得應(yīng)納稅額=(累計收入-累計免稅收入-累計減除費用-累計專項扣除-累計專項附加扣除-累計依法確定的其他扣除)×適用稅率-速算扣除”
即(300000-0-60000-44000-0)×20%-16920
=196000×20%-16920
=22280元
3.計算全年實際應(yīng)納稅額
根據(jù)以上兩步計算結(jié)果,加總得出小強的全年實際應(yīng)納稅額為22280+720=23000元。
兩種方式下,稅額相差4080元,小強選擇單獨計稅更劃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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