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漢個人住房增值稅有優(yōu)惠,具體政策內(nèi)容是怎么樣,還不清楚現(xiàn)在政策的,一定要進行提前了解在進行報稅哦,以下是全文。
武漢個人住房增值稅優(yōu)惠政策
最新政策:2023年9月19日起至12月31日前,對出售原有住房并在半年內(nèi)購買新建商品住房和購買新建商品住房后至房屋交付前出售原有住房的納稅人,由購買新建商品住房所在區(qū)財政部門對其出售原有住房已繳納的增值稅按計稅價格的1%給予補助。
解讀:
我市執(zhí)行的個人住房增值稅政策情況為:個人轉(zhuǎn)讓住房增值稅是按照出售住房計稅價格的5%征收(超過2年及以上的住房免征)。
享受上述增值稅補貼政策有兩種情況,一是在2023年9月19日至12月31日期間出售舊房,半年內(nèi)購買新建商品住房的享受優(yōu)惠政策。如:2023年10月20日出售舊房,半年內(nèi)(2024年4月20日之前)購買新建商品住房,出售舊房繳納的增值稅享受補助,即由5%降至4%,享受1%的補助。二是在2023年9月19日至12月31日期間購買新建商品住房的,針對目前二手房交易周期較長的情況,只要新房交付前賣掉舊房,出售舊房繳納的增值稅享受補助,享受1%的補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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