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聽過“護理假”嗎?湖北新出臺的“護理假”需要怎么申請、“老年人”指多大年紀、配偶父母生病了可以申請嗎、夫妻之間一方生病了老伴可以申請護理假嗎?針對這些問題接下來小編就帶你了解一下官方給出的最新回復。
2021年11月26日,湖北省十三屆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七次會議表決通過關于修改《湖北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以下簡稱條例)等地方性法規(guī)的決定。修改后的條例除了有延長產假,增加育兒假等新規(guī)外,還對子女照顧老人“護理假”做了規(guī)定:對贍養(yǎng)人、扶養(yǎng)人照顧失能或者患病住院老年人的,用人單位應當提供便利,并給予每年累計不少于10天的護理時間;對獨生子女照顧失能或者患病住院老年人的,每年護理時間應當累計不少于15天。護理期間視同出勤,工資、獎金照發(fā)。
“最新照顧老人護理假相關條款中,贍養(yǎng)人、扶養(yǎng)人分別為哪些人?‘老年人’怎樣定義,多少歲算老人?夫妻之間是雙方父母失能或者住院都可以申請護理假,還是單指自己的父母?”市民葛女士困惑之余,在武漢城市留言板留言咨詢。對此,市衛(wèi)生健康委員會回應表示,凡年滿60周歲的老年人,只要是失能或者患病住院,憑醫(yī)療機構證明,子女均可向所在單位提出書面申請;護理時間的申請主體為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yǎng)子女和依法負有贍養(yǎng)義務的繼子女。記者留意到,在武漢城市留言板上還有不少網友提出與“護理假”相關的疑問,市衛(wèi)健委均作出了回復。
配偶不能申請陪護假
網友:新出臺的《關于修改〈湖北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的決定》中有這樣條例——對贍養(yǎng)人、扶養(yǎng)人照顧失能或者患病住院老年人的,用人單位應當提供便利,并給予每年累計不少于10天的護理時間。請問照顧配偶的患病老人可以申請陪護假嗎?
市衛(wèi)健委:護理時間的申請主體為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yǎng)子女和依法負有贍養(yǎng)義務的繼子女,不包括配偶。
“每年”指自然年度
網友:照顧失能和住院老人的護理假每年10天,2021年11月26日開始實施,是指2021年可以休10天,還是從2021年11月26日到2022年11月25日期間休10天?“每年”該如何理解?
市衛(wèi)健委:2021年可休假,“每年”指自然年度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可以分次使用
網友:如果要請護理假,時間是怎么算的?周末節(jié)假日是合并在一起,還是不算里面?不少于15天,可以分開休嗎?比如先休7天再休8天?
市衛(wèi)健委:《條例》關于配偶護理假、育兒假、照顧失能或者患病住院老年人護理時間的規(guī)定,自2021年11月26日(含當日)起施行。適用人群為當年內準備休假或正在休假的符合條件的對象。相關假期應當在當年內使用,不能結轉到下一年度,可以一次性使用,也可以分次使用。護理時間不包含國家法定節(jié)假日、休息日、職業(yè)假。應當根據(jù)實際情況,向所在單位提出申請,經所在單位審核批準,假期結束后按規(guī)定銷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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