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全國多地都宣布增加婦女產假天數,湖北也宣布除享受國家規(guī)定的產假外,增加產假60天。很多人對新的生育政策仍有問題,湖北省衛(wèi)生健康委員會辦公室印發(fā)了《〈湖北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進行解答。
12月6日,湖北省衛(wèi)生健康委員會辦公室印發(fā)《〈湖北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有關問題解答》的通知,針對群眾關心的熱點問題進行權威解答。
《湖北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有關問題解答:
1、一對夫妻可以生育三個子女,是以生育子女數量還是以生育胎次計算?
以生育子女的數量計算,不是以生育胎次計算。
2、再婚夫妻生育子女的數量如何計算?
再婚夫妻再婚前生育的子女,不納入現家庭子女數合并計算。再婚夫妻生育子女的數量,按照再婚后夫妻共同生育的子女數計算,可以生育三個子女。
3、收養(yǎng)的子女是否納入現家庭子女數量?
夫妻再生育子女時,收養(yǎng)的子女不計入生育的子女數。
1、婦女產假的期限如何計算和確定?
符合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生育的婦女,除享受國家規(guī)定的產假外,增加產假60天。婦女產假的期限應當自批準休假之日起按照自然日連續(xù)計算,包含國家法定節(jié)假日、休息日。產假視同出勤,工資、獎金照發(fā)。
2、修改后的《條例》關于產假的規(guī)定實施日期和適用人群如何界定?
《條例》關于產假的規(guī)定自2021年11月26日(含當日)起施行。適用人群為自《條例》公布之日(含當日)起準備休假或正在休假的符合生育條件的產婦。《條例》公布之日前生育子女的產婦,相關假期已經結束的不予補休。
3、符合法律規(guī)定結婚的夫妻,如何享受延長婚假?
符合法律規(guī)定結婚的夫妻,可以在享受國家規(guī)定的婚假外延長婚假,具體辦法由省人民政府制定。
1、修改后的《條例》關于配偶護理假、育兒假、照顧失能或者患病住院老年人護理時間的規(guī)定實施日期和適用人群如何界定?
《條例》關于配偶護理假、育兒假、照顧失能或者患病住院老年人護理時間的規(guī)定,自2021年11月26日(含當日)起施行。適用人群為當年內準備休假或正在休假的符合條件的對象。相關假期應當在當年內使用,不能結轉到下一年度,可以一次性使用,也可以分次使用。
2、配偶護理假的期限如何計算和確定?配偶護理假期間享受哪些待遇?
符合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生育的婦女,其配偶享受15天護理假。休假時間不包含國家法定節(jié)假日、休息日、職業(yè)假。護理假期間視同出勤,工資、獎金照發(fā)。
3、育兒假的期限如何計算和確定?育兒假期間享受哪些待遇?
3歲以下嬰幼兒父母每人每年享受累計10天育兒假,從子女出生之日起,按照自然年度計算。育兒假不包含國家法定節(jié)假日、休息日、職業(yè)假。育兒假的期限按照當年內夫妻實有3周歲以下嬰幼兒子女情形確定,不按照子女數量疊加享受。育兒假期間視同出勤,工資、獎金照發(fā)。
4、照顧失能或者患病住院老年人護理時間如何確定?
對贍養(yǎng)人、扶養(yǎng)人照顧失能或者患病住院老年人的,用人單位應當提供便利,并給予每年累計不少于10天的護理時間;對獨生子女照顧失能或者患病住院老年人的,每年護理時間應當累計不少于15天。護理時間不包含國家法定節(jié)假日、休息日、職業(yè)假。護理期間視同出勤,工資、獎金照發(fā)。
5、產假、婚假、配偶護理假、育兒假、照顧失能或者患病住院老年人護理時間請假需要哪些程序?
應當根據實際情況,向所在單位提出申請,經所在單位審核批準,假期結束后按規(guī)定銷假。
(來源:湖北發(fā)布、湖北省衛(wèi)生健康委員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