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6日,武漢市水路交通運輸相關部門發(fā)布公告宣布漢江高流速Ⅰ級應急響應解除,與此同時,對漢江武漢段實施的船舶通行實施水上交通管制。具體管制內容見正文。
9月6日,武漢市水路交通運輸執(zhí)法支隊發(fā)布《關于解除漢江高流速Ⅰ級應急響應期間漢江武漢段水上交通管制的航行通告》。自6日10時起,解除漢江高流速Ⅰ級應急響應,同時恢復漢江高流速Ⅱ級應急響應,并啟動漢江高流速Ⅱ級應急響應水上交通管制。
《通告》稱,9月6日9時,漢江江漢橋流速回落至3.3米/秒。 即時起至漢江高流速Ⅱ級應急響應結束(漢江江漢橋流速低于2.81米/秒),對漢江武漢段實施水上交通管制。
具體管制措施為:
1、禁止一切船隊、危險品船航行。
2、禁止客船、客渡船、汽渡船航行。
3、120馬力(88.2千瓦)以上機動船實行單向、定時通航:
9月6日10:00-12:00時上水船舶航行,13:00-18:00時下水船舶航行,其他時間禁止一切船舶航行;
9月7日05:00-12:00時上水船舶航行,13:00-18:00時下水船舶航行,其他時間禁止一切船舶航行。
4、自6日18時起,每日18時至第二天5時漢江武漢段禁止一切船舶航行。
管制結束后恢復為漢江高流速Ⅲ級應急響應交通管制,不另發(fā)通告,以航道部門流速信號標志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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