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國家3月份即將實施的新規(guī)定正式公布,其中有一項是關于降低未成年人刑事責任年齡的規(guī)定。據了解,此前武漢未成年人的最低刑事責任年齡是14周歲,但從3月1日開始就將降低為12周歲。
12周歲。近日,2021年的新規(guī)被公布,其中有一條規(guī)則是刑法修正案關于刑事責任的修改,從2021年3月1日起,我國最低刑事責任年齡下調到12周歲。
備受關注的刑法修正案(十一)將于2021年3月1日起正式施行。
刑法修正案(十一)共48條,針對低齡未成年人犯罪、疫情防控、金融市場亂象等人民群眾關切的突出問題,對刑法作出修改完善。
值得注意的是,修正案對刑事責任年齡相關規(guī)定作出調整,規(guī)定已滿12周歲不滿14周歲的人,犯故意殺人、故意傷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情節(jié)惡劣,經最高人民檢察院核準追訴的,應當負刑事責任。
12周歲
犯故意殺人、故意傷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情節(jié)惡劣,經最高人民檢察院核準追訴的。
14周歲
犯故意殺人、故意傷害致人重傷或者死亡、強奸、搶劫、販賣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險物質罪的。
16周歲
犯罪承擔刑責。不滿十八周歲的,應當從輕或者減輕處罰。
18周歲
因不滿十六周歲不予刑事處罰的,責令其父母或者其他監(jiān)護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時候,依法進行專門矯治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