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7日,武漢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出臺新的《武漢新建商品房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實施細則》和《武漢存量房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實施細則》,在公積金貸款第二套住房認定、公積金貸款年限等方面進行了調(diào)整。
取消原規(guī)定“家庭名下首套房面積超過144平米”再次申請公積金貸款不予受理的限制。繳存職工符合武漢公積金貸款條件,申請公積金貸款的房屋被認定為二套房的,家庭名下首套房面積超過144平米,仍可申請二套房公積金貸款。
原規(guī)定“二手房公積金貸款期限最長為20年”變更為“存量房最長貸款期限不超過30年”,有效減輕繳存職工還款壓力。
原規(guī)定,繳存職工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的年齡上限為男職工未滿60歲,女職工未滿55歲。
新規(guī)定,黨政機關(guān)、人民團體中的正、副縣處級及相應職務層次的女干部,事業(yè)單位中擔任黨務、行政管理工作的相當于正、副處級的女干部和具有高級職稱的女性專業(yè)技術(shù)人員,申請公積金貸款的年齡上限延長至60周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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