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今駕駛車輛的人員是越來越多了,但是無論是在哪里進行車輛的形式,對于車輛的速度要求都有著嚴格的規(guī)定,對于沒有按照規(guī)定速度進行行駛的車輛,也會面臨著相應的處罰。那么在速度的限定上一般都是按照怎樣的標準呢?其執(zhí)行的程序和處罰的方式又是怎樣的呢?
機動車
不同的路段有不同的限速標準,一般來說高速公路限速標志標明的最高時速是不超過120公里,機動車行駛不得超過限速標志標線標明的速度,如果同方向有兩條以上機動車道路的,沒有限速標志標線城市道路最高時速70公里,封閉的機動車專用道路和公路的最高時速是80公里。
非機動車
低速的載貨汽車、三輪汽車、拖拉機、電瓶車還有輕便摩托在道路上行駛最高時速是30公里。另外像運載危險化學品的貨運汽車、兩輪摩托車還有側三輪摩托車以及電車在城市道路上行駛的最高時速是50公里,在封閉的機動車專用道路和公路上行駛最高時速是60公里。
查處機動車超速違法行為應當按照下面的三點規(guī)定來執(zhí)行:一,交通警察在測速點通過測速儀發(fā)現超速違法行為的,應當及時通知查處點交通警察做好攔車的準備。二,查處點交通警察接到超速車輛的信息之后要提前做好攔車的準備,并且在確保安全的前提下去攔車。三,對于超速低于50%的依照簡易程序處罰,超過50%的要采取扣留駕駛證等強制措施,制作行政強制措施的憑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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