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假時間是根據我們在公司工作時間長短來確定的,年假都是帶薪的,如果你不休年假,還是可以獲得補償?shù)?,那么不休年假補償計算方法是什么?補償標準是多少?
2019國家規(guī)定年假天數(shù):
01.累計工作時間在1年以上(含),10年以下的,年假有5天;
02.累計工作時間在10年以上(含),20年以下的,年假有10天;
03.累計工作時間在20年以上(含),年假有15天。
注明:
01.累計工作時間指職工在機關、團體、企事業(yè)單位、民辦非企業(yè)單位、有雇工的個體工商戶等各種單位從事全日制工作的工作時間,還有依法服兵役和其他按照規(guī)定可以計算為工齡的期間。
02.國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計入年休假的期間。
03.年休假在1個年度內可以集中安排,也可以分段安排,一般不跨年度安排。
單位確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職工休年休假的,經職工本人同意,可以不安排職工休年休假。
不休年假補償計算方法:
對職工應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數(shù),單位應當按照該職工日工資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資報酬。這里包括單位支付職工正常工作期間的工資收入,也就是說單位除了正常發(fā)工資以外,還需要按天數(shù)額外支付兩倍的日工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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