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25年3月1日起,廣東省月最低工資工資標準為:一類:廣州2500元/月、深圳2520元/月,二類:2080元/月,三類:1850元/月,四類:1750元/月;小時最低工資標準:一類:23.7元/小時,二類:19.8元/小時,三類:18.3元/小時,四類:17.4元/小時。
在勞動者提供正常勞動的情況下,用人單位應支付給勞動者的工資在剔除下列各項以后,不得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
(一)延長工作時間工資;
(二)中班、夜班、高溫、低溫、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環(huán)境、條件下的津貼;
(三)法律、法規(guī)和國家規(guī)定的勞動者福利待遇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