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拓寬漢陽高鐵功能區(qū)集體土地征地補償安置渠道,滿足集體土地征收范圍內的宅基地使用人、征地房屋所有人多樣化的安置需求,漢陽高鐵功能區(qū)推出房票政策。下面一起了解下!
根據官方解釋,購房券的券面金額包括征地房屋價值補償、室內裝飾裝修補償、構筑物補償、附屬設施遷移補償、附著物補償、臨時安置補償費、搬遷補償費、困難補助、經營補助、按期簽約獎等在內的補償、補助、獎勵總額。
1、購房券在征收土地公告期結束后核發(fā)的,使用期限為核發(fā)之日起12個月;
2、購房券提前核發(fā)的,使用期限為核發(fā)之日起至征收土地公告期結束后的12個月屆滿之日。
3、如有需要對購房券使用期限進行延期的,需在到期之日前3個月向征收實施部門提出延期申請。
購房券持有人可以憑購房券購買征收實施部門公布的由區(qū)高鐵功能區(qū)征地拆遷指揮部確定的“團購房源"和“市場房源”。
團購房源獎勵標準
1、購房券金額使用比例不足80%的,對實際購房面積在安置面積標準以內的部分,按實際購房面積給予2600元/平方米的購房獎勵。
2、購房券金額使用比例達到80%及以上,對實際購房面積在安置面積標準以內的部分,按實際購房面積給予3000元/平方米的購房獎勵。
市場房源獎勵標準
1、購房券金額使用比例不足80%,對實際購房面積在安置面積標準以內的部分,按實際購房面積給予1600元/平方米的購房獎勵。
2、購房券金額使用比例達到80%及以上的,對實際購房面積在安置面積標準以內的部分,按實際購房面積給予2000元/平方米的購房獎勵。
被補償安置人可根據自身需求將購房券(不含購房券獎勵下同)項下之全部或部分權益進行讓渡,但只能辦理一次讓渡登記;讓渡后,原記載的使用期限不變,受讓人必須全額使用,受讓的購房券權益,不得結算、兌換貨幣。購房券項下權益讓渡時,被補償安置人與受讓人須本人前往征收實施部門辦理讓渡登記。讓渡方的購房券權益屬于共同財產的,須共有人共同辦理。購房券獎勵按照被補償安置人和受讓人總共使用購房券金額所對應的購房面積進行累計計算。
購房券持有人選定房源后,可使用購房券及相應的購房券獎勵支付購房價款,按以下方式使用與結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