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日《武漢市供水條例》正式實施。供水條例更新后,將進一步保護用戶權利,那有不少市民朋友提問,如果自家水表壞了水費如何計算呢?忘交水費是否會被罰款?針對這些問題,下面就來了解看看。
發(fā)現水表故障請及時告知供水單位,供水單位會在3日內予以維修或者更換。
因供水單位未及時維修、更換水表,造成水表計量數增加或者用水量無法計算的情況,由供水單位負擔相關水費。
因用戶原因造成結算水表損壞,不能正常計量的,供水單位可以按照前12個月的平均用水量計算。
一次忘記交納水費不用急,供水單位會提供提醒催交服務。
逾期30日不交納水費的,經催交2次以上不交納,供水單位將貼罰單,收取違約金。
經催交3次仍不交納,供水單位將依據合同約定中止供水。中止供水前會提前告知。
用戶足額補交水費和違約金后,供水單位將恢復供水。
突發(fā)性停水:
供水設施出現故障,可能出現突發(fā)性停水。
武漢水務集團會在24小時之內恢復供水,24小時內不能恢復供水的,將會采取臨時供水措施保障大家的基本生活用水。
計劃性停水:
由于要進行供水社保的更換和檢修,可能會有計劃性停水。
武漢水務集團會將計劃性停水提前24小時通知居民,做好蓄水工作。
除消防人員外,任何人都不許私自在消防栓取水。
園林綠化、市容環(huán)境衛(wèi)生等公共事業(yè)用水,應當在指定的公共取水栓取水,裝表計量并交納水費;
看到街邊有人擅開消防栓洗車,應快速制止或舉報。
擅自操作公共供水管道閥門或者違反規(guī)定使用公共消防設施和市政設施取水;
擅自改裝、拆除、損壞結算水表或者干擾結算水表正常計量;
擅自改變用水性質;
擅自在公共供水管道上連接取水;
在公共供水管道上直接裝泵抽水;
盜用或者轉供公共供水;
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違法用水行為。
出現以上違法行為者,將會被處罰:
由供水單位按照取水管道口徑常用流量和實際用水時間計算取水量,進行處罰;
實際用水時間無法確定的,按照前十二個月的行業(yè)或者個人平均用水時間計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