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朋友在購買保險時,會在保單受益人一欄填上法定。那指定受益人與法定受益人是有很大區(qū)別的,如果不做好權(quán)衡,可能會給家庭帶來矛盾,類似的真實例子發(fā)生過不少。有關(guān)指定受益人和法定受益人的區(qū)別,一起來了解看看。
受益人是指人身保險合同中由被保險人或者投保人指定的享有保險金請求權(quán)的人,受益人包含有生存受益人和身故受益人。
生存受益人指在保險期間內(nèi),因保險產(chǎn)生的利益在被保險人生存的情況下的歸屬資格人,一般為被保險人本人。
身故受益人是指被保險人身故后,享有保險金領(lǐng)取資格的人,可以指定具體個人,也可以為法定受益人。
不同的險種責任,其保險金的歸屬人也有差異,身故責任的保險金給身故受益人,非身故責任的保險金給生存受益人。
指定受益人,是指由投保人和被保險人在合同中指定的身故受益人,一般為被保險人的父母、配偶或子女。指定受益人可以指定受益的順序和份額。
例如,客戶A指定第一順位身故受益人為母親(份額30%)、妻子(份額70%);第二順位身故受益人兒子(份額50%)、女兒(份額50%);當被保人身故獲賠100萬元保險金時,其母親和妻子分別獲得30萬元和70萬元,如果其中一方不在世,則另一方獲得全部保險金;當妻子和母親均不在世時,則由兒子、女兒分別獲得50萬元。
法定受益人,是指保單未指定身故受益人,則由被保險人的法定繼承人為受益人,按繼承法規(guī)定的繼承順序領(lǐng)取保險金。第一順序是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順序是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在同一繼承順序中,繼承人對被繼承人的遺產(chǎn)享有平等的繼承權(quán)利;如果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則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
假設(shè)上述客戶A的保單未指定身故受益人,當客戶身故獲賠100萬元保險金時,其配偶、子女、父母共5人作為第一順序繼承人,享有平等繼承權(quán),每人獲得20萬元保險金。
在辦理理賠時,法定受益人需提供所有受益人(一般涉及多人)與被保險人的關(guān)系證明,及所有受益人的有效身份證件等證明資料;指定受益人需提供個人有效身份證件,及其與被保險人的關(guān)系證明。
明確了法定和指定的受益人的區(qū)別,在投保時具體如何選擇,就要根據(jù)大家自己的側(cè)重點去權(quán)衡。
受益人的選擇并非一勞永逸的事,隨著情況的改變,例如家庭結(jié)構(gòu)或個人意愿發(fā)生變化等,可以選擇變更受益人。
比如當受益人先于被保險人去世,又沒有其他指定受益人時,該合同在被保險人身故后受益人默認為法定,此時被保人如需指定其他人員為受益人,就需辦理保全變更受益人。
總之,保單受益人的選擇,是投保時重要的一環(huán),如何選擇才更合理?希望此文能對大家有所幫助。
來源: 大武漢客戶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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