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網(wǎng)友詢問,充電寶容量超過多少不能帶入地鐵?過安檢如果發(fā)現(xiàn)攜帶了違禁品該怎么辦呢?那下面就跟各位做個說明,希望能給大家提供幫助。
武漢地鐵規(guī)定,不能攜帶標稱容積之和超過20000mAH的充電寶、鋰電池。5個(含)以上打火機,10盒或200根(含)以上火柴,2000ml(含)以上白酒以及其它包裝上有易燃易爆危險化學品標志的物品。
注意攜帶的量,過量就無法通過安檢。
根據(jù)《武漢市軌道交通安全檢查管理規(guī)范》第三十九條規(guī)定,軌道交通車站安檢工作站(點)不得寄存乘客禁帶物品和其他物品。
對于已經(jīng)攜帶易燃助燃、易爆、管制刀具等違禁物品的乘客,有兩種方式處理,一是自棄違禁物品,二是選擇其他交通工具出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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