結婚領證需要雙方滿足什么條件?準備哪些材料?有這方面疑問的網(wǎng)友,或許這次的內(nèi)容能給你提供一些幫助。如果想了解如何領證,可以直接在本站查詢相關信息。
婚姻登記處具有管轄權;
要求結婚的男女雙方共同到婚姻登記處提出申請;
當事人男年滿22周歲,女年滿20周歲;
當事人雙方均無配偶(未婚、離婚、喪偶);
當事人雙方?jīng)]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nèi)旁系血親關系;
雙方自愿結婚;
當事人提交3張2寸雙方近期半身免冠合影照片;
當事人持有《婚姻登記工作規(guī)范》第二十九條至第三十五條規(guī)定的有效證件。
本人戶口簿原件,集體戶口“常住人口登記卡”另需提供戶口首頁復印件并加蓋保管單位印章(戶口簿上的婚姻狀況應當與您聲明的婚姻狀況一致,不一致的請先到公安部門更改);
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原件;
雙方均非湖北省戶籍的居民,需提供至少一方的武漢市有效居住證原件;
3張2寸雙方近期半身免冠合影照片;
現(xiàn)役軍人需提供由團級以上部隊政治機關出具的《軍人婚姻登記證明》以及本人身份證、有效軍人證件等證件原件。
溫馨提示:婚姻狀況為離婚、喪偶的,須提供能夠證明現(xiàn)婚姻狀況的證明材料。
按法定結婚年齡(女20周歲,男22周歲)結婚的,可享受3天婚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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