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進一步促進住房消費,宜昌市在2024年推出了“買房賣舊換新”政策。這一政策旨在為市民提供更加便捷的住房服務,滿足市民的剛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本文將為您詳細解讀這一政策的背景、實施細則和相關支持措施,幫助您更好地了解這一政策,為您的住房規(guī)劃提供參考。
宜昌市住房和城鄉(xiāng)建設局在宜昌城區(qū)推廣為期1年的房產“賣舊換新”交易模式,一次滿足你的賣房買房全部需求。
宜昌城區(qū)(含夷陵區(qū),下同)范圍內擁有自有住房的居民。居民個人征信正常,無不良貸款記錄,擁有的房屋產權明晰且有權處理該套舊房,房屋單套建筑面積不超過144平方米(以不動產權登記為準)。
1、購房人完成“賣舊換新”的,新購住房金額大于或等于舊房轉讓金額的,全部退還已繳納的個人所得稅。
2、若舊房在約定期限內成功售出,且購房人完成新房房源購買,則:
(1)鼓勵房地產開發(fā)企業(yè)按照舊房總價款向舊房購買方予以補貼。
(2)舊房銷售的居間服務費用可由房地產開發(fā)企業(yè)代為支付,費用不超過舊房銷售總價款的1.5%。
(3)裝飾裝修企業(yè)為新房購買方免費提供2套裝修設計方案。
3、若舊房在約定期限內未成功售出,參與各方明確終止協議的,房地產開發(fā)企業(yè)應在7個工作日內向購房人退還定金,房地產經紀機構不得向購房人收取居間服務費用。
4、與居民簽訂“賣舊”服務協議的房地產經紀機構須無償為居民提供制作全房美圖專屬海報、優(yōu)質看房視頻、二手房網站宣傳渠道優(yōu)先置頂等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