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漢中心城區(qū)買房落戶政策已經整理完畢,各位可以通過下面的內容了解具體落戶要求、網上辦理流程等內容,希望能給網友們提供幫助。
商品房為1996年10月7日-2008年10月31日間簽訂合同的,應滿足總價30萬元以上或住房面積在120平方米以上。商品房為2008年11月1日以后簽訂合同的,應同時滿足總價在50萬元以上和住房面積100平方米以上。
所購房屋須為一手住宅用途商品房,不包括經濟適用房、安居工程住宅、二手房、辦公及經營性用房等。一套商品房只能辦理一次購房入戶。
中心城區(qū)購房落戶所指的中心城區(qū)包括:江岸、江漢、硚口、漢陽、武昌、青山、洪山、東湖生態(tài)旅游風景區(qū)、東西湖常青花園、東湖新技術開發(fā)區(qū)、武漢經濟開發(fā)區(qū)。
購房人為非本市戶籍人員,或本市新城區(qū)戶籍人員,購買住房滿足相應條件的,本人及配偶、子女可以申請落戶。(子女是指年齡不滿20周歲、或大專及以上文化程度年齡不滿22周歲未婚子女)
若房屋為夫妻一方婚前購房,另一方不能單獨辦理購房落戶。若房屋為夫妻婚后購房,可辦理任一方或雙方購房落戶,另一方需出具知情同意書。
申請人可關注“湖北公安政務服務平臺”微信公眾號,點擊菜單欄上的【微警務】進入平臺首頁,選擇“購買中心城區(qū)(含兩開發(fā)區(qū))商品房落戶”,點擊右上角的【申報】即可申報落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