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漢租房公積金提取新規(guī)上怎么樣的呢,武漢租房公積金提取放寬了,目前次數(shù)是不限制哦,所以大大減輕租房壓力,下面了解下。
一、提取次數(shù)
職工及配偶無自有住房或者具備公租房配租資格每年可以提取住房公積金賬戶存儲余額用于支付上一年度房租,不限提取次數(shù),提取金額不超過當年租房提取限額。
放寬租房提取辦理條件
調整后的辦法中,職工及配偶名下無房,且本年度內無住房公積金貸款(含本地公積金貸款、異地公積金貸款)、委托扣劃(含城市圈簽約)和購買住房類提取記錄的,即可辦理租房提取。
而在原來的提取管理辦法中,不只是本年度,而是過往有過貸款或提取的記錄,就不能再次辦理提取。因此,調整后的辦法進一步放寬條件。
取消租房提取次數(shù)限制
取消租房提取“每年提取一次”的頻次限制,實行年度限額管理、不限提取次數(shù)。
同時,為了加強業(yè)務操作管理,防范不法中介套取住房公積金,此次調整后的辦法中,對提取增加了兩條內容:一是個人住房公積金賬戶從異地轉入武漢的,需正常逐月繳存(含轉移前繳存)滿6個月后;二是職工以配偶名下房產(含共有)提取住房公積金的,需結婚登記滿6個月。
(2)所需材料
證明材料分基本材料和專項材料兩類:
>>基本材料
1.身份及婚姻關系證明:職工本人身份證:已婚職工提供結婚證及配偶的身份證,離異職工提供離婚證和離婚協(xié)議,或者法院判決書 (調解書),銷戶提取的除外;
2.職工本人I類銀行借記卡。
>>專項材料:除高層次和高技能領軍人才需提供人才認證材料外,其他職工不需提供。
政策要點:職工和 (或) 配偶本年度有未結清住房公積金貸款的、職工及配偶購買首套自住房的提取本人住房公積金賬戶存儲余額的,職工及配偶購買第二套改善型自住房 (簡稱第二套自住房)的,不能辦理租賃住房類提取。同樣本年度有過租賃住房類提取的,不能辦理上述提取。通過本市住房租賃平臺租賃自住房的,可以每年與公積金中心簽訂委托提取協(xié)議,按月提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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