還有幾天就進入2019年了,你準備好交稅了嗎?2018年我國出臺了新的個稅專項附加項目,那么我們的個稅如何交了?使用的個稅??勰0蹇梢栽谀睦锵螺d呢?是不是一定要到2019年1月1日凱能先行個稅辦法繳費了?我們來看看答案。
個人所得稅專項附加扣除包括子女教育、繼續(xù)教育、大病醫(yī)療、住房貸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贍養(yǎng)老人等6項。
可以從各地稅務機關(guān)的門戶網(wǎng)站下載,或者登錄自然人稅收管理系統(tǒng)扣繳客戶端,進入專項附加扣除信息采集菜單,選擇其中的任意一項專項附加扣除入口,點擊導入按鈕,選擇模板下載,即可下載最新的電子模板。
不是。
2018年,個人所得稅法完成第七次修法,采取"一次修法,兩步實施"的方式落實稅改紅利,2018年10月1日起先行執(zhí)行每月5000元的減除費用標準并適用新稅率表,2019年1月1日起為綜合與分類相結(jié)合的新稅制全面實施階段。2018年12月22日,國務院正式發(fā)布《個人所得稅專項附加扣除暫行辦法》,稅務總局發(fā)布《個人所得稅專項附加扣除操作辦法(試行)》,文件規(guī)定,六項專項附加扣除政策自2019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納稅人自2019年1月起就可以享受專項附加扣除政策的改革紅利。
2019年1月1日以后取得的工資薪金每月如何計算預扣預繳稅額
根據(jù)《國家稅務總局關(guān)于發(fā)布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8年第61號)第六條的規(guī)定,扣繳義務人向居民個人支付工資、薪金所得時,應當按照累計預扣法計算預扣稅款,并按月辦理扣繳申報。
累計預扣法,是指扣繳義務人在一個納稅年度內(nèi)預扣預繳稅款時,以納稅人在本單位截至當前月份工資、薪金所得累計收入減除累計免稅收入、累計減除費用、累計專項扣除、累計專項附加扣除和累計依法確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額為累計預扣預繳應納稅所得額,適用個人所得稅預扣率表一(詳見61號公告附件),計算累計應預扣預繳稅額,再減除累計減免稅額和累計已預扣預繳稅額,其余額為本期應預扣預繳稅額。余額為負值時,暫不退稅。納稅年度終了后余額仍為負值時,由納稅人通過辦理綜合所得年度匯算清繳,稅款多退少補。
具體計算公式如下:
本期應預扣預繳稅額=(累計預扣預繳應納稅所得額×預扣率-速算扣除數(shù))-累計減免稅額-累計已預扣預繳稅額
累計預扣預繳應納稅所得額=累計收入-累計免稅收入-累計減除費用-累計專項扣除-累計專項附加扣除-累計依法確定的其他扣除
其中:累計減除費用,按照5000元/月乘以納稅人當年截至本月在本單位的任職受雇月份數(shù)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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