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識產(chǎn)權糾紛是現(xiàn)在出現(xiàn)的比較多的一類糾紛問題,其出現(xiàn)的原因大多都是因為人們對于知識產(chǎn)權(版權)等問題的人士不夠深刻,因此常常也會出現(xiàn)無意盜用的情況。這個時候當事人為了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通常也會采用法律的手段進行維權。
1、發(fā)警告函對于侵權行為和后果不是很嚴重,涉嫌侵權企業(yè)不是太大,權利人可以以發(fā)警告函的形式提醒對方,要求其停止侵權。
2、以賠償為目標如果涉嫌侵權行為給權利人造成了較大損失,權利人準備以獲得賠償為目標起訴侵權人的話,在向法院提起訴訟或向對方發(fā)送警告函之前,應主動、充分地準備侵權證據(jù)以及自身受到損失或對方獲得利益的證據(jù),為以后在法院訴訟過程中做好準備,占據(jù)優(yōu)勢地位。
3、以訴訟促和談權利人有時候向法院提起訴訟的目的并不是為了得到法院的一紙判決,而是為了與涉嫌侵權人進行和談,彌補因其侵權行為所造成的損失。權利人在雙方的談判之前應明晰自己的底線,同時,也應該盡量調查清楚對方的底線,以便更好的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4、以訴訟清市場很多時候權利人從訴訟中很難得到足額的賠償,但如果不提起訴訟,侵權行為將蔓延,權利人的市場份額將受到極大影響,所以權利人不得不提起訴訟以奪回正品的市場份額。例如一個奢侈品品牌,可以容忍做工低劣的假冒品在集貿市場以白菜價出售,但決不接受高仿品在酒店和商城內銷售,因為前者的消費群體不是權利人的目標群體,而后者極有可能分流了權利人的目標客戶。因此,權利人即使不能從個案中獲得足額的賠償,亦將采取法律措施,甚至不惜采取刑事措施來維護其市場份額。
5、以訴訟促合作有時,權利人要求涉嫌侵權人停止侵權或向法院提起訴訟,并不是真的要求其停止使用權利人的知識產(chǎn)權,而是以此為平臺,促使對方與權利人和談或調解,進而雙方達成合作意向。
知識產(chǎn)權包含了很多的無形資產(chǎn),最主要的是專利、商標、版權,當然也包括了近來比較熱門的域名,生產(chǎn)工藝等內容。簡言之,知識產(chǎn)權還是無形的,所以站在保護相對面得是他為,也就是說做好內部的保護是首當其沖的,因此在企業(yè)里面更重要的是做好保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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