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湖北省武漢市個人得獎、中獎、中彩所得的金額是如何計算的,個人贈送禮品是否都需要繳納稅款?一般禮品贈品的起征點是多少呢?想要弄明白這個問題很簡單,下面我們來通過下方信息來了解禮品個人所得稅相關信息。
企業(yè)在業(yè)務宣傳、廣告等活動中,隨機向本單位以外的個人贈送禮品(包括網(wǎng)絡紅包,下同),以及企業(yè)在年會、座談會、慶典以及其他活動中向本單位以外的個人贈送禮品,個人取得的禮品收入,按照“偶然所得”項目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但企業(yè)贈送的具有價格折扣或折讓性質(zhì)的消費券、代金券、抵用券、優(yōu)惠券等禮品除外。
注:通俗的講是指個人得獎、中獎、中彩以及其他偶然性質(zhì)的所得。
個人購買福利、體育彩票(獎券)一次中獎收入不超過1萬元 (含1萬元)的暫免征收個人所得稅;一次中獎收入超過1萬元的,應按稅法規(guī)定全額征稅。納稅人有捐贈的,只要不超過應納稅所得額30%的部分,可以從應納稅所得額中進行扣除。
偶然所得,適用20%的比例稅率。以每次收入額為應納稅所得額。
計算公式為:應納稅額=應納稅所得額×適用稅率=每次收入額×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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