將要在武漢落戶的朋友們注意了,武漢市人民政府《關于調整完善落戶政策相關條件的實施意見》已發(fā)布,關于武漢積分落戶的需滿足的條件、材料、流程,正文中都給出了解答。
根據武漢市人民政府于2021年9月10日發(fā)布的《關于調整完善落戶政策相關條件的實施意見》(意見自印發(fā)之日起施行,有效期為5年):
武漢將探索積分入戶常態(tài)化申辦機制,由每年集中受理一次調整為常態(tài)受理,申請人達到規(guī)定積分值即可辦理落戶。
?常態(tài)化受理說明:
(一)受理時間安排:從2021年11月1日起,積分入戶實行常態(tài)化受理。各區(qū)政務中心公安窗口工作日(含延時服務時間)正常受理積分入戶申請。
(二)審核時間安排:2021年9、 10月申請積分入戶,擬于11月下旬公布審核結果。2021年11、12月申請積分入戶,擬于2022年1月下旬公布審核結果。從2022年起,每季度最后一個月即3、6、9、12月,公布當季積分申請審核結果。
?網絡申請辦理方法:通過“湖北公安政務服務平臺”-“【武漢】積分入戶”事項申報。
?網絡申請注意事項:申請人原則上應在居住證登記地址所在區(qū)參加積分入戶申請。暫住地址發(fā)生變化的,申請人應到現(xiàn)暫住地流管站變更居住證登記地址后,再申請積分入戶。
1、在本市擁有合法穩(wěn)定住所(含合法租賃住房);
2、參加本市城鎮(zhèn)職工基本養(yǎng)老保險;
3、持有本市有效居住證;
4、不超過法定退休年齡。
達到當年積分分值的,可以申請落戶。
承諾時限:3個工作日
辦理費用:免費
1、居民身份證和居民戶口簿或常住人口登記表(卡)。
2、武漢市有效居住證。
3、合法穩(wěn)定住所證明(房屋產權或不動產權證書或房屋租賃備案證等其他合法穩(wěn)定住所證明文件)。
4、有合法產權住房但非本人自有的需提供申請人與產權人為配偶或父母子女關系的相關證明文件。
5、其他可以作為積分計算憑證的材料。
1、報名申請
申請人在網絡申請的,應在相應時間內,通過“湖北公安政務服務平臺”-“【武漢】積分入戶”事項申報。
2、上傳材料
申請人實名注冊成功后,系統(tǒng)自動比對申請人持有本市有效居住證、不超過法定退休年齡等信息記錄,確認申請人具備申請資格后,申請人應對照《武漢市積分入戶指標認定及申請材料一覽表》,按照系統(tǒng)提示上傳申請材料。
3、積分審核
申請人積分申報材料受理上傳后,由各相關部門和單位按照積分入戶指標認定細則,對申請材料進行審核、提出積分意見。申請人可在平臺查看本人積分結果。
4、公開公示
根據審核結果,工作專班對擬入戶人員名單在平安武漢網站積分入戶專欄進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天。
5、申請復核
對申請受理、審核等有異議的,申請人可通過受理窗口提出申訴,相關部門核查后應當在10個工作日內答復申請人。
6、辦理落戶
可辦理積分入戶人員,應在規(guī)定的時間到受理窗口辦理落戶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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