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天氣情況非常惡劣時候,禁止施工!有必要的情況下,軌道交通都可以停止。并且有重大氣象災害,要第一時間向公眾傳播,及時預警。
8月23日,《武漢市災害性天氣應對工作規(guī)則》在武漢市政府官網公布。武漢市規(guī)定,大風、雷電等黃色預警期間,施工單位要停止塔吊、腳手架、玻璃幕墻清洗等高空戶外危險作業(yè)。遇突發(fā)嚴重危及行車安全的情況,城市軌道交通等公共交通運輸工具駕駛員、車站行車人員可以先行采取緊急安全防護措施(含停止運行、疏散乘客等),再按照規(guī)定報告。
《規(guī)則》明確了事前監(jiān)測預警與預警響應措施。氣象主管部門負責災害性天氣的監(jiān)測、預報、預警工作,統一向社會發(fā)布災害性天氣預報、預警信號。
氣象主管部門應當不斷完善監(jiān)測網絡系統和信息傳輸系統,提高氣象災害綜合監(jiān)測能力;建立完善氣象災害預測、預報、預警體系,加強對災害性天氣的會商分析,做好災害性、關鍵性、轉折性重大天氣預報、趨勢預測,及時發(fā)布災害性天氣預報、預警信號。災害性天氣發(fā)生后,氣象主管部門應當滾動發(fā)布天氣實況。
災害性天氣預警信號一般分為四級,分別用紅色、橙色、黃色和藍色標示,紅色為最高等級。災害性天氣預警具體等級根據不同種類災害性天氣的特征、預警能力等確定。
預警信號內容主要包括:災害類別、預警等級、起始時間、可能影響范圍、防御指南和發(fā)布機關等。
各區(qū)人民政府、各有關部門和單位接到災害性天氣預報、預警信號后,應當通過互聯網、手機短信、高音喇叭、顯示屏、廣播等及時向社會公眾傳播。
學校、醫(yī)院、商場、機場、車站、港口、碼頭、集市、體育場館、旅游景區(qū)(點)等人員密集公共場所的管理單位收到災害性天氣預報、預警信號后,應當及時向受影響的公眾傳播。
廣播電視、網絡媒體、通信運營商等媒介應當及時主動向社會公眾廣泛傳播災害性天氣預報、預警信號。
對老、幼、病、殘、孕等特殊人群以及學校等特殊場所和警報盲區(qū)應當采取有針對性的發(fā)布和傳播方式。
各區(qū)人民政府、各有關部門和單位應當根據災害性天氣預警信號等級和實際情況,采取相應的預警響應措施。
藍色預警響應措施:及時傳播預警信號,發(fā)布安全風險提示,加強值班備勤,有針對性地開展防災巡查排險工作等。安全風險提示應當逐級傳達到居民和一線作業(yè)人員,并逐級反饋落實情況。
黃色預警響應措施:在藍色預警響應基礎上,進一步加強防災巡查排險和值班備勤。大風、雷電等黃色預警期間,城鄉(xiāng)建設、交通運輸、水務、園林和林業(yè)、住房保障房管等部門應當及時督促施工單位停止塔吊、腳手架、玻璃幕墻清洗等高空戶外危險作業(yè),將危險地帶和簡易工棚滯留人員以及危房居民及時撤離至安全區(qū)域;城管執(zhí)法等部門應當督促加強戶外廣告牌等安全檢查,避免出現高空墜物傷人等事件。采取其他措施難以保證交通安全時,公安交管部門應當依法對懸索橋和斜拉橋采取限速限行等交通管制措施。
橙色預警響應措施:在黃色預警響應基礎上,督促處于危險地帶的單位停產、停工、停業(yè)、停課、停運,采取專門措施保護已到校學生、幼兒和上班人員的安全,提醒社會公眾減少不必要的戶外活動。
紅色預警響應措施:在橙色預警響應基礎上,督促各單位在必要時全面停產、停工、停業(yè)、停課、停運,提醒社會公眾盡量減少外出,儲備必要的生活用品。
災害性天氣造成或者可能造成自然災害、生產安全事故(以下簡稱災害、事故)時,受災單位應當立即組織力量疏散、撤離、安置現場受到威脅的人員,并及時營救受害人員;標明危險區(qū)域,封鎖危險場所;采取其他防止危害擴大的必要措施。在處置的同時應當第一時間向屬地人民政府及相關部門報告。
遇突發(fā)嚴重危及行車安全的情況,城市軌道交通等公共交通運輸工具駕駛員、車站行車人員可以先行采取緊急安全防護措施(含停止運行、疏散乘客等),再按照規(guī)定報告。
災害、事故發(fā)生地街道辦事處(鄉(xiāng)鎮(zhèn)人民政府)、居(村)委會應當及時組織受災群眾開展自救和互救,維護現場秩序。區(qū)級行業(yè)主管部門和區(qū)應急管理、公安、消防、衛(wèi)生健康等部門應當第一時間趕赴現場,開展事故處置、秩序維護、人員搜救、傷員救治、交通管制等工作。
負責災害、事故處置的市、區(qū)人民政府,應當組織牽頭處置部門和單位按照規(guī)定及時發(fā)布應急處置相關信息,及時回應社會關切,迅速澄清謠言,引導網民依法、理性表達意見,形成積極健康的社會輿論氛圍。
支持保障方面,各區(qū)人民政府、各有關部門和單位應當加強專業(yè)救援隊伍建設,支持社會應急力量有序發(fā)展,為各類應急救援隊伍配備必要的搶險救援裝備和通信設備,提高應急救援能力。
各區(qū)人民政府、各有關部門和單位應當加強災害性天氣預報、預警信號的宣傳教育,普及防災減災知識,增強社會各界主動獲取預警信號的意識,提高社會公眾避險自救互救的能力。
對在災害性天氣應對工作中作出突出貢獻的先進集體和個人,按照有關規(guī)定給予獎勵。對在災害性天氣應對工作中玩忽職守、失職、瀆職的,依法依規(guī)追究當事人的責任;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