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武漢地鐵新規(guī)正式實施以來,武漢地鐵工作人員對乘客的違規(guī)行為格外重視。除了劃定地鐵保護區(qū),組建了184人的地鐵巡查隊伍之外,10月9日到14日,還進行了不定期的票務稽查活動,制止了多起逃票行為。武漢地鐵逃票有什么后果呢?
10月9日至14日,武漢地鐵連續(xù)6天,不定時間、不定車站開展票務稽查活動10余場次,出動稽查人員300多人次,共制止逃票行為182起,其中,查沒冒用證件96張,補繳票款等處罰近4000元。
10月13日下午5時,武漢地鐵運營公司票務稽查隊員、執(zhí)法隊員近百人,分別前往石橋站、漢口北站等多條線路多個站點,于晚高峰時段在引導客流的同時開展票務稽查工作。
5時40分,在軌道交通1號線漢口北站,一名年齡50歲的女乘客拿著老年卡出站,現(xiàn)場執(zhí)法隊員發(fā)現(xiàn)后進行查驗,該女子辯稱“拿錯卡”,不承認自己冒用證件乘車。但經(jīng)客服中心工作人員現(xiàn)場查驗,顯示該卡已20分鐘前進站?,F(xiàn)場稽查人員向其解讀《條例》的相關條款并對其進行了處罰。
2小時內,車站共查處冒用老年卡13起,同時現(xiàn)場查處超高兒童未購票5起,一人帶多名兒童進閘2起,被查處人員均按照規(guī)定進行了補票和處罰。
注:武漢地鐵同時歡迎市民舉報地鐵里的逃票行為,可以向現(xiàn)場工作人員舉報,或撥打96556、登錄武漢地鐵運營官方微博進行舉報。
10月1日施行的修訂版《武漢市軌道交通管理條例》規(guī)定,
無乘車憑證、持無效乘車憑證乘車的,軌道交通運營單位可以按照線網(wǎng)最高單程票價補收票款;
冒用他人的乘車證件或者使用偽造、變造的乘車憑證乘車的,除補收票款外,由軌道交通運營單位處線網(wǎng)最高單程票價5倍至10倍的罰款;
違反治安管理規(guī)定的,由公安機關依法處理”。
據(jù)悉,新修訂的《條例》在以前“補收票款”的基礎上,增加了罰款的力度,更進一步強調了地鐵乘車規(guī)范。
新修訂的《武漢市軌道交通管理條例》規(guī)定,禁止下列十二類影響軌道交通運營秩序、公共場所容貌和環(huán)境衛(wèi)生的行為:
1.擅自在軌道交通車站、通道、出入口和出入口周圍五米范圍內停放車輛、堆放雜物、擺設攤檔等;
2.在車站、列車內吸煙、隨地吐痰、便溺、吐口香糖、亂扔廢棄物;
3.擅自在列車和車站、橋梁、通道、出入口等軌道交通建(構)筑物上刻畫、涂寫、張貼、懸掛物品等;
4.攜帶寵物、活禽等動物乘車,殘疾人攜帶有識別標志的助殘犬、導盲犬除外;
5.攜帶外表尖銳等易損傷他人的物品或者有嚴重異味、易污損設施的物品乘車;
6.在車站或者列車內使用滑板、滑輪鞋、平衡車、自行車等;
7.在運行的自動扶梯上倚靠側板、逆行;
8.在車站、列車、出入口、通道內躺臥、踩踏座椅、乞討、大聲喧嘩或吵鬧、使用電子設備外放聲音、擅自表演歌舞;
9.在列車內進食;
10.擅自在車站、列車內推銷、售賣產(chǎn)品或者服務;
11.攜帶重量、長度、體積超過乘客守則規(guī)定的物品乘車;
12.其他影響軌道交通運營秩序、公共場所容貌和環(huán)境衛(wèi)生的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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