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24年9月1日起,蘇州郵政、快遞專用電動三輪摩托車可以在蘇州市區(qū)道路通行,但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和禁止摩托車通行的國省道屬性高架道路、隧道、涵洞、立交等除外;借用非機動車道通行的,最高時速不超過二十公里。
1、郵政、快遞專用電動三輪摩托車可以在蘇州市區(qū)道路通行,但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和禁止摩托車通行的國省道屬性高架道路、隧道、涵洞、立交等除外。
2、郵政、快遞專用電動三輪摩托車在城市道路通行時,應(yīng)當借用非機動車道行駛;在城市道路以外的道路通行的,可以借用非機動車道行駛;沒有劃分機動車道、非機動車道、人行道的,應(yīng)當靠右通行。郵政、快遞專用電動三輪摩托車借用非機動車道通行的,應(yīng)當減速慢行,最高時速不超過二十公里。
自2024年9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9年8月31日。2024年9月1日至2025年5月31日為郵政快遞專用電動三輪車更新過渡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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