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9月湖北省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學歷證書課程免考的辦理指南,已經通過下文進行了說明。網上申請時間、辦理流程等重點信息,一定仔細閱讀。
(一)學歷證書課程免考實行網上申請辦理,考生應根據(jù)課程免考要求在“考生服務平臺”提交相關材料后由考籍所在地自考辦進行網上確認。
(二)考生網上申請時間為2024年9月2日-4日(每日8:30—17:30);考籍所在地自考辦網上確認時間為9月5日-6日;省教育考試院自考辦網上確認時間為9月9日-14日;免考結果發(fā)布時間為9月18日。
(三)當次辦理結束后,考生可在“考生服務平臺”查詢免考辦理結果。
(一)登錄系統(tǒng)
考生登錄“考生服務平臺”進入網上辦理系統(tǒng)。
(二)提交申請
成功登錄系統(tǒng)后,考生進入學習成果認證管理模塊并點擊左側“學歷證書課程學習成果認證”申報頁面,按照頁面提示要求完成相應課程免考申請。
(三)網上確認
考生提交申請后,各相關單位查詢并核驗考生線上提交的材料。核驗通過后,各相關單位通過湖北高等教育自學考試綜合業(yè)務管理系統(tǒng)在線提交網上確認結果。
(四)省級確認及結果反饋
省教育考試院自考辦根據(jù)考生的課程免考申請、各單位的確認結果以及考生上傳的材料對考生申請的課程免考進行最終確認。確認通過的,課程免考結果直接歸檔進入成績庫;確認不通過的,省教育考試院自考辦予以退回并說明退回原因??忌稍谝?guī)定時間自行登錄“考生服務平臺”查詢課程免考結果。
(一)我省自學考試課程免考確認工作,嚴格遵循學歷層次相當、課程相同或相近、學分相當?shù)脑瓌t,對符合條件的已取得國家承認學歷所學課程,以及高等教育自學考試課程,進行免考資格確認。
1.執(zhí)行《湖北省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專業(yè)考試計劃匯編2018版》的考生(專業(yè)輪次為181):已取得的學歷層次不低于報考我省自學考試學歷層次的,可免考已學過、課程名稱和要求相當并取得合格成績的公共基礎課、同層次選考課。凡專業(yè)輪次為181考試計劃中的專業(yè)核心課,不予免考。
執(zhí)行新課改專業(yè)考試計劃的考生(專業(yè)輪次為221、241、251):已取得的學歷層次不低于報考我省自學考試學歷層次的,按照報考專業(yè)免考已學過、課程名稱和要求相當并取得合格成績的必設課程中的公共基礎課、選設課程中的理論課。具體可以免考的課程會在免考申請頁面進行展示。
2.全日制普通高校的??啤⒈究频慕Y業(yè)生、肄業(yè)生,報考我省自學考試??茖哟螌I(yè),可免考已學過、課程名稱和要求相當并取得合格成績的公共基礎課;有專科前置學歷的全日制普通本科肄業(yè)生,報考我省自學考試本科層次專業(yè),可免考已學過、課程名稱和要求相當并取得合格成績的公共基礎課;全日制普通本科結業(yè)生報考我省自學考試本科層次專業(yè),可免考已學過、課程名稱和要求相當并取得合格成績的公共基礎課。
3.“課程名稱和要求相當”是指課程名稱相同或相近、學分不低于自學考試對應課程。全日制普通高校畢業(yè)生在校學習該課程的學時必須達到或超過自學考試專業(yè)計劃規(guī)定的要求(自學考試各課程每學分相當于18學時);自學考試畢業(yè)生按照課程代碼和課程名稱相同的原則執(zhí)行。
“取得合格成績”是指取得理論課程筆試或機考有分數(shù)或等級的合格成績,不包含實踐考核取得的合格成績。
(二)考生應將完整樣式的成績單(例如:高等教育自學考試成績單為畢業(yè)生登記表的所有頁面)拍照上傳,勿掃描裁邊,照片多于一張可豎向拼接。不得使用原成績單中免考課程再次申請免考。
(三)學歷證書課程免考使用的課程在原學歷中須為必修課,凡選修課、實踐課、實習實踐等其他課程類型不予免考。且在原學歷中的課程學分與自學考試課程學分相當,小于自學考試課程學分的不予免考。
(四)執(zhí)行《湖北省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專業(yè)考試計劃匯編2018版》的考生免考課程學分不超過擬畢業(yè)專業(yè)最低學分的50%。如通過各種方式已辦理的免考課程學分超過畢業(yè)專業(yè)最低總學分要求的50%,考生應補考本專業(yè)相應理論課程補足差額學分方可申請畢業(yè)。
(一)凡使用學歷證書辦理課程免考,須在申請之前完成前置學歷查驗。
(二)申請學歷證書課程免考主要依據(jù)考生學歷檔案中的成績單,即從學校教務部門、學校檔案館、單位人事組織部門、人才交流中心提供的學籍檔案,檔案應包含加蓋公章且內容完整、清晰的課程成績單,主要包括考生基本信息、課程名稱、學分或學時、成績、課程類型等,缺少相關信息不予免考。
(三)學歷證書身份信息與現(xiàn)用身份信息不一致的考生,須在申請材料“戶口本資料”欄中上傳有效居民身份證以及戶籍地公安機關出具的下列證明材料:
變更姓名須上傳有曾用名的戶口簿單頁,若戶口簿上無曾用名,需上傳戶籍地公安機關出具的統(tǒng)一制式的姓名變更證明材料原件。
變更身份證號須上傳戶籍地公安機關出具的統(tǒng)一制式的身份證號更正證明原件。
(四)考生提交課程免考申請后,針對資料上傳不全或信息錄入錯誤的申請,考籍所在地自考辦網上確認時會將申請退回,同時會發(fā)送短信通知提醒考生修改當次申請信息,考生可進入“考生服務平臺”,點擊學習成果認證管理模塊,查看課程免考辦理信息,點擊“修改”按鈕進入修改環(huán)節(jié),未修改的不予免考。
(五)湖北省高等教育自學考試課程免考不收取任何費用。請考生本人登錄系統(tǒng)辦理課程免考,填寫并上傳有關材料,密切關注時間節(jié)點,查看辦理進度,逾期不予辦理,非本人辦理導致課程免考未通過的,責任自負。考生如有疑問可聯(lián)系考籍所在地自考辦,聯(lián)系方式在課程免考申請頁面查詢。
(六)考生應對課程免考填報信息、上傳材料的真實性和準確性負責。根據(jù)相關規(guī)定,凡有偽造證件、證明、檔案及其他材料的,免考成績無效,并記入考生誠信檔案。對有違規(guī)行為的工作人員,按照相關規(guī)定處理。
(七)省內各市(州、林區(qū))教育考試機構、主考學校等確認單位,應及時登錄“湖北省自學考試綜合業(yè)務管理系統(tǒng)”維護本單位網上確認時間,并對考生提交的相關證明材料與所申請的免考課程進行查驗核準,確保網上確認工作順利開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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