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24年5月6日起,武漢公積金貸款套數(shù)認定規(guī)則遵循“認房不認首次貸”的原則,即公積金貸款的套數(shù)認定主要以借款人家庭實際擁有的住房數(shù)量為準,不再受貸款次數(shù)的限制。下面小編便為大家?guī)?024年武漢公積金貸款套數(shù)認定規(guī)則,趕緊了解下吧!
1、首套住房的認定
繳存職工家庭(含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下同)名下在本市無住房,且無公積金貸款記錄或僅有一次公積金貸款已經結清的,申請公積金貸款購買住房時認定為首套住房,執(zhí)行我市首套房住房公積金貸款政策;
2、第二套住房的認定
繳存職工家庭名下在本市僅有一套住房,且無公積金貸款記錄或僅有一次公積金貸款已經結清的,申請公積金貸款購買住房時認定為第二套住房,執(zhí)行我市第二套房住房公積金貸款政策。
1、首套住房的認定
繳存職工家庭名下在本市僅有一套使用個人住房商業(yè)貸款購買的住房,且無公積金貸款記錄或僅有一次公積金貸款已經結清,并就該套住房申請商轉公貸款的,認定為首套住房,執(zhí)行我市首套房住房公積金貸款政策。
2、第二套住房的認定
繳存職工家庭名下在本市已有兩套住房,就其中一套住房申請商轉公貸款的,認定為第二套依據(jù)《關于調整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政策的通知》(武公中發(fā)〔2020]14號)等相關規(guī)定,當前第二套住房商轉公貸款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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