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6日,武漢市公務員局發(fā)布《2024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體檢考察公告》。有關體檢的工作安排和考察工作要求等信息,各位考生可以通過下方的公告內容詳細了解。
體檢、考察人選根據(jù)綜合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確定。面向村(社區(qū))干部考錄鄉(xiāng)鎮(zhèn)(街道)公務員的職位按計劃錄用人數(shù)1∶1.5差額確定,其他職位按職位公告要求確定。報考市公安局人民警察職位、市司法局戒毒系統(tǒng)人民警察職位的人員,體能測評結果須為合格方可進入體檢、考察環(huán)節(jié)。
在體檢、考察、確定擬錄用人員階段,如報考者綜合成績相同,首先按有關政策規(guī)定的“優(yōu)先”條件確定入圍人選。如無法確定,則以行政職業(yè)能力測驗或綜合知識測試分數(shù)從高到低的順序確定入圍人選。如行政職業(yè)能力測驗分數(shù)也相同,則按筆試總成績高低順序確定入圍人選。
(一)總體安排
各區(qū)公務員主管部門、市直各招錄機關組織實施本區(qū)(本單位)職位的體檢工作。體檢對象、具體時間、集合地點和費用標準等由各區(qū)公務員主管部門、市直各招錄機關通知考生。體檢費用由考生自理。
(二)體檢標準
體檢按照《關于進一步做好公務員考試錄用體檢工作的通知》(人社部發(fā)〔2012〕65號)、《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fā)〔2016〕140號)等規(guī)定組織實施。報考公安機關、監(jiān)獄機關、強制戒毒機關人民警察和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司法警察等職位,還須符合《關于印發(fā)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fā)〔2010〕82號)對身體條件的要求。
(三)體檢復檢
考生對非當日、非當場復檢的體檢項目結果有疑問時,可以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7日內,向區(qū)公務員主管部門、市直招錄機關提交復檢申請。復檢只能進行1次,體檢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豆珓諉T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中所有體檢項目均不進行復檢。
(四)有關要求
1.考生須攜帶筆試準考證、處于有效期的二代身份證原件參加體檢。體檢前,考生應按照要求如實填寫《公務員錄用體檢表》中應由考生本人填寫的內容,粘貼1張兩寸免冠彩色證件照(應使用筆試準考證上的同版照片),并簽名確認。
2.考生必須嚴格遵守體檢紀律,聽從體檢工作人員安排,在規(guī)定時間內配合醫(yī)務人員按照預定項目逐科、逐項完成全部體檢項目,不要漏檢??忌?jīng)提醒在規(guī)定時間仍不按要求完成體檢項目的,不按規(guī)定的時間、地點參加體檢的,視作放棄體檢資格。
3.體檢全過程對考生實行集中封閉管理,從集合報到直到體檢結束,嚴禁攜帶和使用手機、智能手表(手環(huán))等電子設備,如有攜帶者必須關機并交由體檢工作人員保管并統(tǒng)一寄存,違反者按違反考試紀律處理??忌隗w檢過程中不得主動透露姓名、準考證號、籍貫、就讀學校、工作單位等個人信息,不得向醫(yī)務人員和工作人員打聽體檢結果,不得同與本次體檢無關人員會面或者交談??忌绮环墓ぷ魅藛T或者體檢醫(yī)療機構管理、未經(jīng)許可離開現(xiàn)場的,取消體檢資格。嚴禁考生家長及其他無關人員進入體檢集合地點和醫(yī)院體檢區(qū)域。
4.體檢前注意飲食和休息,避免劇烈運動,不要熬夜、飲酒。體檢前8至12小時應禁食。體檢當天早晨必須空腹,在未做完血樣采集和B超前,不得進食。體檢時應放松心情,保持平和心態(tài)。衣著要寬松,不宜穿著不方便脫換和帶有金屬飾品的衣物。檢查矯正視力的考生,請?zhí)崆芭浜醚坨R并盡早適應,體檢時務必隨身攜帶。
5.月經(jīng)期間的考生,應在體檢前向工作人員申請注明。關于妊娠期考生的體檢問題以《報考指南》第二十八條解釋為準。在體檢環(huán)節(jié),妊娠生產期考生暫不進行婦科、放射等體檢項目的檢查,但應在體檢表中注明原由,待妊娠生產結束后補做上述檢查。
6.考生有隱瞞影響錄用的疾病或者病史以及其他妨礙體檢工作正常進行的行為,情節(jié)較輕的,負責組織體檢的區(qū)公務員主管部門、市直招錄機關應當終止其錄用程序;有交換、替換檢驗樣本等情節(jié)嚴重、影響惡劣行為的,由市公務員主管部門給予其取消本次考試資格并五年內限制報考公務員的處理;有串通作弊、讓他人頂替體檢等情節(jié)特別嚴重、影響特別惡劣行為的,由省級以上公務員主管部門給予其取消本次考試資格并終身限制報考公務員的處理。
(一)總體安排
考察工作由各區(qū)公務員主管部門、市直各招錄機關組織實施??疾鞎r間由考察組聯(lián)系考生確定。
考察組結合個人自傳,通過實地走訪、個別談話、審核人事檔案、查詢社會信用記錄、同考察對象面談等方法,全面了解考察對象的政治素質、道德品行、能力素質、心理素質、學習和工作表現(xiàn)、遵紀守法、廉潔自律、職位匹配度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況,并對報名資格進行復查,核實考察對象是否符合報考資格條件,提供的報考信息和相關材料是否真實、準確、完整??疾烨闆r作為擇優(yōu)確定擬錄用人員的主要依據(jù)。
(二)有關要求
1.考察前,考生提交個人自傳(1500字左右,有關要求見附件)、無犯罪記錄、銀行個人征信記錄、法院失信被執(zhí)行記錄及考察組要求準備的其他材料,并協(xié)助考察組做好各項考察工作。
2.考生在考察中有弄虛作假、隱瞞事實真相以及其他妨礙相關工作正常進行的行為,情節(jié)較輕的,負責組織實施的區(qū)公務員主管部門、市直招錄機關應當終止其錄用程序;情節(jié)嚴重、影響惡劣的,由市公務員主管部門給予其取消本次考試資格并五年內限制報考公務員的處理;情節(jié)特別嚴重、影響特別惡劣的,由省級以上公務員主管部門給予其取消本次考試資格并終身限制報考公務員的處理。
體檢、考察可同步組織實施,因考生放棄或體檢、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現(xiàn)缺額,由招錄機關根據(jù)需要確定是否遞補。需要遞補的,由招錄機關報市公務員主管部門同意后,可在報考同職位人員中按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依次遞補體檢、考察人選。請考生保持手機暢通,以便招錄機關聯(lián)系及時進行遞補。
考生如需咨詢請直接與各招錄機關聯(lián)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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