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雙方是集體戶口,孩子如何落戶?那今天就來跟各位介紹下最新政策,看看申請條件和辦理流程是怎樣的,希望能給需要的朋友提供幫助。
辦理時限
窗口辦(1個工作日)/網(wǎng)上辦(5個工作日)。
申請條件
父母雙方均為學校集體戶口,所生子女可隨(外)祖父母登記戶口。
需要材料
1.《申報戶口登記表(出生登記類)》;
2.申請人居民身份證;
3.擬落戶居民戶口簿;
4.《出生醫(yī)學證明》;
5.婚姻狀況證明或非婚生育說明;
6.與(外)祖父母的親屬關系憑證。
辦理流程
窗口辦理流程:派出所受理→審核→派出所辦結
網(wǎng)上辦理流程:網(wǎng)上申請→派出所受理→審核→通知當事人到派出所現(xiàn)場辦結或郵寄辦結
線上申請流程
1. 搜索“湖北公安政府服務平臺”。
2. 點擊【戶政】,按關鍵詞搜索辦理事項。
3. 點擊【網(wǎng)上申報】即可辦理。
新生兒按自愿原則,可憑《出生醫(yī)學證明》隨父、隨母登記戶口。新生兒如隨父親落戶武漢,父親是武漢市社區(qū)公共戶,新生兒可以隨父親在社區(qū)公共戶登記戶口。
辦理材料
父親集體戶《常住人口登記表》、身份證、結婚證、出生醫(yī)學證明,父母民族成份不同的,需共同簽署《湖北省新增人口民族成份確認登記表》,用于確定新生兒的民族成份,到父親戶籍地派出所戶籍窗口辦理出生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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