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友想了解,買房更換中介算跳單嗎?如果跳單需要承擔哪些后果?那今天就來跟大家好好分析下,購房過程中哪些行為算是跳單,看看具體規(guī)定是怎樣的。
不一定,判斷是否“跳單”不能僅因為更換中介后買房成功這一條來認定,要看具體情形。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九百六十五條規(guī)定,存在“跳單”行為應當同時滿足三個條件:
第一,從實質上看,委托人是否利用了該中介公司提供的房源信息、機會等條件,滿足該條件的外在表現(xiàn)就是看該中介公司是否為獨家代理,委托人能否可以通過其他公眾可以獲知的正當途徑獲得;
第二,從形式上看,委托人直接與第三人私下訂立合同或通過其他中介人與第三人訂立合同;
第三,委托人是否存在惡意逃避支付中介費的行為。
民法典第九百六十五條規(guī)定,委托人在接受中介人的服務后,利用中介人提供的交易機會或者媒介服務,繞開中介人直接訂立合同的,應當向中介人支付報酬。
此外,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條規(guī)定,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應當承擔繼續(xù)履行、采取補救措施或者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
綜上所述,如果出現(xiàn)“跳單”行為,不僅要向中介支付報酬,還要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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