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一小長假就快要來了,今年的五一假期足足有四天,很多朋友都開始忙活著選擇要旅行的地方。但是旅行雖好,陷阱也不少,所以在旅途中,可一定要擦亮雙眼,避免被這些陷阱害了人身財產。湖北省消委剛剛發(fā)布了2019年3號消費提示,提醒大家警惕旅游消費陷阱,一起來看一看吧。
一些不良商家并不具備旅行社運營資質,也沒有提供旅行服務的能力,確利用電商平臺通過低價、超低價甚至虛假宣傳來吸引消費者,達到損害消費者權益目的。
市民劉先生通過一個微信公眾號報名參加北戴河三日游,玩回來卻一肚子的郁悶,住的地方沒有熱水,很多景點也沒去成。經調查,這個公眾號運營商是一個戶外運動有限公司,并沒有旅行社運營資質。
預付式消費,已由線下轉向線上。一些消費者投訴反映,之前通過預付的方式在旅行社app上購買旅游產品,在確定出行時間的時候,得到的回復是預約已滿或者是暫時無法出行,而且預付款不得退回。甚至出現(xiàn)有犯罪嫌疑人通過利用旅行微信公眾號、微博、app等渠道,對外發(fā)布旅游產品,在明知道該旅游公司沒有實際履行能力的情況下,仍然以低于成本價進行超賣以騙取客戶預付款。
旅游變成推銷大會,誘導消費者購物。消費者楊小姐投訴,在西雙版納旅游時,被導游帶到一處傣家村寨后講解員開始一場洗腦之旅,從介紹傣族文化、養(yǎng)生秘方到端茶倒水、排毒治病,開始推銷銀飾,結果楊小姐買到的銀飾都是假冒偽劣的次品。
為此,省消委給出五條消費建議,幫助消費者預防可能出現(xiàn)的旅游消費陷阱,做到心中有數(shù)。
消費者在制定出行計劃時要理性規(guī)劃旅游消費需求,合理安排好旅游時間、線路;
盡量選擇有資質的旅行社,查驗營業(yè)執(zhí)照和旅行社的業(yè)務經營許可證,切忌一時貪圖便宜,進行盲目預付性消費;
出行前認真了解旅游項目和收費標準,簽訂規(guī)范的旅游合同;
旅游購物時,多走訪商店,貨比三家,理性購物,也可以通過手機上網搜索相關商品的價格,做到心中有數(shù);
消費時要保留證據(jù),妥善保留旅游合同,行程單,線上微信支付(注明交易原因)等憑證,以便維權。
省消委特別提醒:若在旅游消費過程中遇到消費糾紛,應及時撥打12315進行投訴,就近向轄區(qū)消委組織投訴或者關注湖北省消費者委員會微信公眾號,右下方“我要投訴”進行投訴,也可以向當?shù)芈糜挝M行投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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