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在好日子的時候結婚的人都特別多,所以要想去登記結婚的話,提前預約能夠省掉不少時間,預約方式也可以自由選擇。
現(xiàn)場預約
預約時間:3天。
溫馨提示:特別是在5月20日或8月8或9月9等諧音意義很好的日子,一般結婚登記的人較多,請?zhí)崆岸嘈┨祛A約。
預約流程
一對新人先到戶口所在地(男女任何一方都可以)婚姻登記處填表、審理相關證件(雙方的身份證、戶口本),并預約領證時間,到時候只需核實身份,就可領到結婚登記證。
電話預約
預約時間:10天。
溫馨提示:特別是在5月20日或8月8或9月9等大日子,預約時間一般提前一個月開始預約,但是一般的時間提前3天預約就可以了。
預約電話:區(qū)號027
武漢市婚姻登記處:85765674
江岸區(qū):82414472
江漢區(qū):8576006-8005
硚口區(qū):83803906/3
漢陽區(qū):84635473
武昌區(qū):88866719
青山區(qū):68865250
洪山區(qū):87678568
東西湖區(qū):83081079
漢南區(qū):84758055
蔡甸區(qū):69844765
江夏區(qū):81819015
黃陂區(qū):61004200
新洲區(qū):86925551
武漢開發(fā)區(qū):84896561
東湖開發(fā)區(qū):87537826
辦理結婚證并不是說兩個人想辦就能夠辦的,而是要滿足一定的條件,并且提交完整的材料才可以。雙方達到法定結婚年齡這是首要條件,那么達到這個條件后還要滿足什么呢?
辦理條件
1、當事人必須符合法定結婚年齡,男不得早于22周歲,女不得早于20周歲;
2、當事人必須是自愿和無配偶;
3、當事人為非直系血親或者三代以內(nèi)旁系血親;
4、當事人未患有醫(yī)學上認為不應當結婚的疾病;
5、當事人一方或雙方是武漢市的常住戶口;
6、申請結婚登記的雙方當事人必須共同到一方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申請,不得委托他人代理;
7、結婚登記當事人提供的證件原件,必須是合法、完整、真實、有效。
辦理材料
戶口簿
男女雙方戶口本。
身份證
溫馨提示:
1、身份證的姓名、性別、出生日期、身份證號碼應當與戶口簿一致。
2、身份證超過有效期或嚴重損壞不能辨認的,應當?shù)焦膊块T換發(fā)新身份證;不能提交身份證的,可以使用臨時身份證代替。
證件照
溫馨提示:
照片尺寸規(guī)格為5.0㎝×3.8㎝,同一底版、雙方合影的證件照。不得使用合成照、生活照或藝術照等。
辦理流程
1、要求結婚登記的男女雙方共同到一方當事人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區(qū)、縣級市民政局(或鎮(zhèn)人民政府)婚姻登記機關提出申請;
2、婚登記雙方當事人各填寫一份《申請結婚登記聲明書》;
3、婚登記雙方當事人必須在婚姻登記員面前親自在《申請結婚登記聲明書》中“聲明人”一欄簽名或按指印;
1)結婚登記當事人向婚姻登記員宣讀本人的聲明書;
2)婚姻登記機關對當事人提交的證件、證明、聲明進行審查,符合結婚條件的,予以登記,發(fā)給結婚證。
辦理地點
男女一方戶籍所在地民政局
辦理時限及費用
收費:不收費
時限:當場領證
結婚證可是夫妻關系的證明,千萬要保存好,不要弄丟了。但是,總有意外,要是弄丟了該怎么辦呢?結婚證是可以補辦的,那么補辦流程及材料是什么呢?
辦理條件
1、當事人遺失、損毀婚姻證件;
2、當事人依法登記結婚或者離婚,現(xiàn)今仍然維持該狀況;
3、當事人一方或雙方是本轄區(qū)內(nèi)的常住戶口,或當事人在本轄區(qū)辦理過婚姻登記且有檔案可查的;
4、當事人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
5、當事人申請補領時的婚姻狀況因離婚、喪偶或復婚發(fā)生改變的,不予補發(fā)婚姻登記證。
6、當事人提供的證件原件,必須是合法、完整、真實、有效。
辦理材料
戶口簿
男女雙方本人的戶口部
身份證
1、身份證的姓名、性別、出生日期、身份證號碼應當與戶口簿一致。
2、身份證超過有效期或嚴重損壞不能辨認的,應當?shù)焦膊块T換發(fā)新身份證;不能提交身份證的,可以使用臨時身份證代替。
婚姻登記檔案證明
1、婚姻登記機關存有當事人婚姻登記檔案的,由婚姻登記機關直接查證;當事人原婚姻登記不是在現(xiàn)轄區(qū)婚姻登記機關辦理的,當事人須提供其婚姻登記檔案證明。
2、當事人申請變更結婚證上姓名和身份證號碼的,須提供公安部門出具的當事人變更姓名和身份證號碼的證明材料。
3、當事人申請補領時的婚姻狀況因離婚、喪偶或復婚發(fā)生改變的,不能補發(fā)婚姻登記證。有婚姻登記檔案的可由婚姻登記機關出具婚姻登記記錄證明。
證件照
三張二寸近期免冠合影證件照(補領結婚證);二張二寸近期免冠單人證件照。
溫馨提示:同一底版的證件照,不得使用合成照、生活照或藝術照等。
辦理流程
受理
雙方當事人填寫《申請補領婚姻登記證聲明書》;
婚姻登記員監(jiān)誓并簽名。
審查
審查證件、證明材料是否齊全、有效;
詢問相關情況;
查證結婚登記記錄是否屬實。
補發(fā)
經(jīng)查證確認屬實、符合補發(fā)條件的,予以補發(fā);
不符合補發(fā)條件的,不予補發(fā)并當場向當事人說明理由。
辦理地點
原婚姻登記機關或一方當事人戶口所在區(qū)縣民政局婚姻登記處。
辦理時間及費用
周一至周五:上午 8 : 30 —12 : 00,下午14 : 30 —17 : 30
周六:上午 9 : 00 —— 下午 4 : 00
武漢結婚證辦理收費標準
不收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