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可能在網(wǎng)上聽說過,定金和訂金里面有一個是不能退的,那么這個規(guī)則適合用在淘寶上嗎?到底是哪一種是不能退的呢?淘寶上雙十一的定金有哪些坑呢?雙十一預售活動能不能一起付款呢?今天我們就來一一解答這些問題,看看能不能幫助你在雙十一期間省點錢。
網(wǎng)友陳女士在網(wǎng)上看中了一件外套,屬于預售款。原價近2000塊錢,預售價為799元。但是要想拿下這款打了近四折的外套,需要先預付99元的定金,到雙十一當天再支付剩下的700元尾款。
陳女士說,當時看到打折力度蠻大的,自己就下單付了定金。但是后來過了幾天,陳女士在實體店看中了另外一件衣服,于是就不想要網(wǎng)購那件衣服了。
客服告訴陳女士,在預售規(guī)則中有聲明,參與預售商品的定金是不能退的。陳女士說,如此一來,之前的那個99元定金等于就是打了水漂。
不少消費者認為,預售款交納定金,且不退還,在一定程度上與《消法》賦予的后悔權相違背。
但消保人士表示,“定金”從法律意義上說是消費者與賣家之間交易的合同契約。
南京市玄武區(qū)消協(xié)秘書長孫育浩說,定金實際上是保證合同繼續(xù)履行的保證,所以要建議消費者,一定要去理智消費。消費者在選購商品的時候,一定要深思熟慮,確定這個商品真的需要了,才能去支付這個定金。一旦是因為個人原因“毀約”了,作為消費者,肯定要去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
特別需要提醒的是,定金雖說不可以退,但并不代表只對消費者產(chǎn)生約束。在此也提醒消費者,購買預售商品,并支付定金之前,一定要就所購商品的質量、退換貨條件、以及快遞抵達時間等達成一致。其間,只要出現(xiàn)商家違約的情況,消費者可獲得雙倍定金賠付。
舉個例子,假如買賣雙方約定,商品要在半個月內送到,但是消費者過了半個月還是沒有收到貨,那么這個就是商家違約了。消費者可以提出雙倍返還定金!
消費者支付定金后應自覺遵守擔保法的相關規(guī)定;支付定金后,因消費者自身原因導致未如期支付尾款,或消費者申請退款且根據(jù)《天貓規(guī)則》、《淘寶平臺爭議處理規(guī)則》等相關規(guī)則判定為非賣家責任的,定金均不退還;如雙方協(xié)商一致退還定金,消費者可聯(lián)系商家操作定金退還,詳見《天貓預售業(yè)務管理規(guī)范》,《天貓國際預售業(yè)務管理規(guī)范》。
部分預售商品支持“付定金立減”權益。消費者購買支持付定金立減的預售商品*時,可享受預售商品總價(即詳情頁所顯示的“預售價”)立減的消費權益,即消費者支付定金后,預售價格=預售商品總價-立減金額,具體立減金額以預售商品詳情頁實際展示為準。預售商品訂單若發(fā)生退款,最高可退金額為消費者實際支付的金額。
即消費者支付定金后,預售價格=預售商品總價-立減金額,具體立減金額以預售商品詳情頁實際展示為準。預售商品訂單若發(fā)生退款,最高可退金額為消費者實際支付的金額。
*舉例:若商品預售價為1000元,定金100元,立減金額200元,立減后商品實際售賣價為1000-200=800,尾款為800-100=700。如果該訂單在消費者完成尾款支付后發(fā)生退款,則最多可退回800元。
1、兩者性質不同
定金是一個法律概念,能通過“定金原則”對合同的成立和合同的履行提供擔保。
而訂金只是一個習慣性用語,僅具有預付款性質,不具有擔保合同簽訂和合同履行的功能。
2、兩者法律后果不同
根據(jù)擔保法的規(guī)定,定金交付后,如定金給付方拒絕訂立合同或合同生效后不履行合同,則無權要求返還定金;收受定金方拒絕訂立合同或合同生效后不履行合同,則應當雙倍返還定金。定金只有在合同履行后,才能抵作價款或者收回。
而對訂金,在法律上是沒有明確規(guī)定的,訂金效力取決于雙方當事人的約定。雙方當事人有約定的,從其約定;如果沒有約定,在審判實踐中一般被視為預付款,即使認定為一種履約保證,這種保證也是單方的,它只對給付方形成約束,即給付方對收受方的保證。
若收受方違約,只需要退回原訂金,而不是雙倍返還;若給付方違約致使合同沒有成立,給付方可收回訂金,收受方應如數(shù)退還訂金(如果因給付方原因致使合同未成立而給收受方造成了損失,收受方可依相關法律規(guī)定另行要求賠償)。合同成立后,訂金直接抵作合同價款。
3、兩者的數(shù)額限制不同
根據(jù)擔保法及其司法解釋規(guī)定,當事人約定的定金數(shù)額不得超過購房合同標的額的20%。
對訂金的數(shù)額,法律沒有限制,完全由當事人自由商定。對于訂金的約定應明確具體,例如當事人約定,給付訂金的一方不履行約定的債務的,無權要求返還訂金;收受訂金的一方不履行約定的債務的,應當雙倍返還訂金。否則,不能認定該訂金具有定金性質。
預付款是當事人在合同履行前為履行合同約定的付款義務而預先支付給對方的一部分價款。由于定金是合同履行前交付的,而且在合同履行后可以抵作價款,具有預先給付性,因此定金與預付款在形式上有相似之處。但定金和預付款有著明顯的區(qū)別:
1、目的和性質不同。定金的目的是擔保主合同的履行,法律規(guī)定的定金是一種擔保手段,因而合同履行后定金應當?shù)肿鲀r款或者收回;預付款給付的根本目的是履行合同約定的付款義務,預付款是一種支付手段,預付款本身是合同約定的全部價款的組成部分,因而合同履行后預付款不能收回,也不是“抵作”價款。
2、作用不同。定金不僅有擔保作用,而且還具有證明合同成立、預先給付的作用,同時,定金擔保通過定金罰則督促當事人積極履行義務,因而定金又是一種責任方式,具有制裁違約法的作用;預付款的交付通常是為對方提供一部分資金上的幫助,解決對方資金短缺問題,以利于對方履行合同,因此預付款客觀上僅具有預先給付價款的作用,而沒有擔保合同履行、證明合同成立的作用,更無制裁作用。
3、法律對定金與預付款的數(shù)額限制不同。由于預付款性質是部分履行合同義務,作用是預先給付價款,所以法律沒有必要對預付款的數(shù)額進行限制,而完全由當事人約定。定金則不同,定金的擔保作用是通過定金罰則實現(xiàn)的,定金既是一種擔保方式又是一種責任方式,具有懲罰性,定金數(shù)額過高,將會使定金在適用過程中出現(xiàn)賭博現(xiàn)象。因此,法律對定金的數(shù)額有明確的限制。
4、產(chǎn)生的根據(jù)不同。定金產(chǎn)生于定金合同,是主合同的從合同,具有相對獨立性,并且在定金交付之后定金合同才成立,當事人另有約定時,主合同無效,定金合同并不當然無效。而當事人對預付款的約定是主合同的一部分,一方不按合同約定交付預付款即構成違約。
5、效力不同。定金的交付使當事人雙方都獲得一定程度的擔保,交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合同,接受定金的一方有權沒收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合同,應當向交付定金的一方雙倍返還定金。而預付款在合同不能履行發(fā)生責任時,不存在預付款的沒收或雙倍返還的問題。此外,定金不交付產(chǎn)生締約責任,而預付款不交付產(chǎn)生違約責任
雙十一預售活動需要先去支付定金,然后等到雙11當天再支付尾款,大部分朋友在不同的店鋪,買了很多預售產(chǎn)品,想要咨詢一下雙十一預售可以合并付款嗎
雙十一預售寶貝與非預售不能合并支付。
預售寶貝與飛豬產(chǎn)品不可合并支付。
預售寶貝與部分天貓商品不可合并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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