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武漢剛畢業(yè)學生會選擇出租屋暫時居住。為了確保大家租房時的安全,武漢市9月20日發(fā)布最新規(guī)定,所有個人和單位的出租房屋均需要首先在公安局辦理手續(xù)。關于政策的內容,居民如何進行辦理手續(xù),來看內容。
9月20日起實施的《武漢市實有人口登記管理辦法》規(guī)定,個人或單位出租房屋,應先向房屋所在地公安派出所辦理登記手續(xù),否則面臨處罰。武漢市公安局治安管理局二大隊相關負責人介紹,實有人口信息登記實行人民警察或者協(xié)管員上門登記和申報義務人主動申報登記制度。
申報義務人包括五大類:
(1)在自購(建)房屋、親友提供房屋居住的人員,房主為申報義務人;
(2)自行租賃房屋居住的人員,房屋實際管理人或出租人為申報義務人;
(3)通過房地產經紀機構或者住房租賃企業(yè)租賃房屋居住的人員,房地產經紀機構或者住房租賃企業(yè)為申報義務人;
(3)在學校、培訓機構宿舍居住的人員,學校、培訓機構為申報義務人;
(4)用人單位和經營業(yè)主招(聘)用員工的,用人單位和經營業(yè)主為申報義務人。
居民可以依托房屋二維碼“自主登記”(正在研發(fā))、單位和經營業(yè)主可以通過互聯網平臺“自助登記”(正在研發(fā))、出租屋業(yè)主可通過證件識別系統(tǒng)“智能登記”等多元登記模式。居民也可主動到社區(qū)服務機構或社區(qū)警務室申報登記。
個人自有房屋出租的,房屋實際管理人或出租人應當在出租前持本人身份證、房屋產權證明(件)向房屋所在地公安派出所辦理登記手續(xù);單位房屋出租的,出租人應當在出租前向房屋所在地派出所辦理登記手續(xù)。承租人將承租房屋轉租或者轉借他人的,應當向房屋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報備案。
房屋出租人或者實際管理人未申報或者虛假申報實有人口登記信息的,處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罰款。
房地產經紀機構、住房租賃企業(yè)、為學生或者培訓人員提供住宿的學校或者培訓機構、用人單位和經營業(yè)主未申報或者虛假申報實有人口登記信息的,予以警告,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處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罰款。
出租人未向房屋所在地公安派出所辦理登記手續(xù)或者簽訂《房屋出租治安責任保證書》而出租房屋的,責令限期補辦手續(xù)并沒收非法所得,情節(jié)嚴重的可以并處月租金5倍以下的罰款。
承租人將承租房屋轉租或者轉借他人,未向當地公安派出所申報備案的,處以警告,并沒收非法所得。
房屋出租人將房屋出租給無合法有效身份證件承租人的,處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罰款。
拒不配合公安機關以及受公安機關委托的社區(qū)服務機構抽查或者登記實有人口信息的申報義務人,處警告或者200元以下罰款;情節(jié)嚴重的,處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處500元以下罰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