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要進(jìn)行個人所得稅匯總年度清交,其中里面顯示有兩份工資,這會導(dǎo)致多扣稅嗎?兩份工作的是加一起在扣稅的嗎,下面了解下吧。
新個稅法實行累計預(yù)扣法按年計稅,對于有兩處及以上工資、薪金所得的納稅人(居民個人),應(yīng)由各任職單位各自按照累計預(yù)扣法扣繳個稅;
但對于專項扣除(社保公積金)、同一專項附加扣除項目,只能選擇一處扣繳單位減除,年終根據(jù)實際情況再辦理匯算清繳。
咱們舉個例子來看看:
2019年度,小明在甲公司任職,每月工資10000 元,同時也在乙公司任職,每月工資8000元;
小明選擇在甲公司上社保公積金,每月扣除2000元,并且申報享受住房租金扣除1500元;
小明在甲公司每月個稅計算如下:
1 月份:
(10000-5000-2000-1500)×3% =45元;
2 月份:
(10000×2-5000×2-2000×2-1500×2)×3%-45 =45元;
3 月份:
(10000×3-5000×3-2000×3-1500×3)×3%-90 =45元;
......
甲公司每月預(yù)扣預(yù)繳個稅如圖所示,納稅總額為540元;
小明在乙公司每月個稅計算如下:
1 月份:
(8000-5000)×3% =90元;
2 月份:
(8000×2-5000×2)×3%-90 =90元;
3 月份:
(8000×3-5000×3)×3%-180 =90元;
......
乙公司每月預(yù)扣預(yù)繳個稅如圖所示,納稅總額為1080元;
雖然小明不用像稅改之前一樣,在次月進(jìn)行合并申報,但因為年綜合所得減去專項扣除(社保公積金)的余額216000-24000=192000>6萬元;
所以小明需要在次年的3-6月份,進(jìn)行匯算清繳申報。
年度申報是退稅還是補(bǔ)稅?
假設(shè)小明今年內(nèi)沒有其他收入所得了,我們將兩家公司工資綜合起來計算一下。
小明2019年綜合應(yīng)納稅所得額應(yīng)為:
(18000×12-2000×12-1500×12-60000)=114000元,
年度應(yīng)納個人所得稅為:
114000×10%-2520=8880元;
可以知道,今年小明其實少繳了8880-1620=7260元的個稅,等到參加匯算清繳時,需要補(bǔ)上所“欠”的稅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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