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積金的存儲能在買房時減少一部分支出,但是各地公積金的提取也需要滿足一定的條件。武漢市首套房提取公積金的認定標準是什么呢?一起來看看吧!
自住房套數(shù)以公積金系統(tǒng)的記錄為準,其首套房的認定:
01無住房類提取記錄(不含租房和加裝電梯提取);
02無委托扣劃記錄;
03無住房公積金貸款(含住房公積金組合貸款)記錄。
類型 | 購房合同 提取 | 還商業(yè)貸款提取 | 不動產(chǎn)權證 提取 |
提取條件 | 1.武漢市一手房; 2.購房合同簽訂之日起12個月內(nèi); 3.合同已備案。 | 1.純商貸(個人住房貸款); 2.征信報告上還款6個月。 3.抵押人及共同抵押人除夫妻外無其他人。 | 1.未使用武漢公積金貸款; 2.辦證后(二手房辦證滿6個月); 3.70年產(chǎn)權住宅。 |
提取次數(shù) | 僅能提一次 | 每一年 提取一次 | 每三年 提取一次 |
提取金額 | 1.提取金額不超過購房總價; | 1.累計提取金額不超過個人住房商業(yè)性貸款本金; | 1.該套住房“購房合同提取”和“不動產(chǎn)權證提取”的金額共同計入累計提取金額,不超過購房總價; |
2.提取金額不超過賬戶余額; 3.職工及配偶公積金賬戶均應保留百元以下余額。 |
1、購房合同提取的房屋類型不含二手房和異地購房;
2、本次以購房合同提取方式提取了公積金,提取額未超過購房總價的,僅可在三年后憑該套房屋《不動產(chǎn)權證》繼續(xù)辦理提取,職工及配偶累計提取金額不超過本套房總價;
3、購房合同提取,《武漢市商品房買賣合同》登記的買受人僅限職工及配偶,如與他人聯(lián)名購房的不能辦理提取;
4、還商貸提取,商貸主借款人為提取職工或配偶,《借款合同》登記的抵押人或共同抵押人僅為職工及配偶,且主借款人須到場授權查詢《個人信用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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