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月末需要進行針對個稅專項附加扣除進行確認,可在app及電腦端進行操作確認2021個稅專項附加扣除,如何進行操作的,其實還是比較簡單的哦,還不會的市民一起了解下下文。
按照政策規(guī)定,次年享受專項附加扣除的內(nèi)容需要在每年12月開始,在12月前完成確認。
打開個人所得稅APP-首頁-“專項附加扣除填報”-選擇“扣除年度”
進入“填報專項附加扣除”頁面的扣除年度選項中選擇“2021年”。
如果您的填報信息相較2020年沒有任何變化,您可以直接選擇下方的“快捷填報專項附加扣除”,將此前的內(nèi)容一鍵帶入,進入待確認扣除信息后,點擊一鍵確認。如果核對信息;如有修改,可以點擊“修改”,信息確認后點擊“一鍵確認”。
注意:如有“已失效”狀態(tài)的信息,則需先刪除之后才能點擊“一鍵確認”。
列舉其中一些需要手動修改的情況:
1、2021年扣除比例發(fā)生變化。比如贍養(yǎng)老人中,決定由其他子女進行扣除,子女教育中,由夫妻雙方改為某一方進行扣除,或者住房貸款利息支出的扣除比例發(fā)生變化;
2、夫妻的其中一方不再申請住房貸款利息專項附加扣除,在2021年由另一方申報;
3、2021年不再租房;
4、新租房、新發(fā)生房貸、父母在2021年達到60歲、新生子女等需要增列的情況。
比如,對于住房租金信息已經(jīng)不再滿足享受條件的,可以在“待確認扣除信息”頁面,左劃該條專項附加扣除信息,點擊刪除按鈕進行刪除。需要增加住房貸款利息信息的,您需要在填報專項附加扣除頁面選擇“住房貸款利息”,準備好產(chǎn)權(quán)證明、貸款合同進行申報填寫。
來源:個人所得稅A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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