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少朋友想買電動車通勤使用,一是不貴二是方便,但是聽說上牌必須要在工作日的工作時間就犯難,畢竟上牌照還要請假就很麻煩。近日,武漢30個帶牌銷售點上線,周六也可以上牌啦。具體內容一起來看看吧。
辦理電動自行車注冊登記需要現(xiàn)場查驗車輛,因此不能在網(wǎng)上辦理,只能到電動自行車登記點現(xiàn)場辦理注冊登記。
為了進一步服務廣大市民,武漢公安交管部門延伸便民服務,從8月15日起,對“車駕管業(yè)務”辦理網(wǎng)點、“交通違法處理”窗口實行周六延時服務,全市30個電動自行車帶牌銷售點、3個無人車管所、8個機動車登記服務站、44個社會化檢測機構、152個警郵服務點及各區(qū)交通大隊違法處理窗口,每周六9時至12時、13時30分至16時可辦理相關業(yè)務。
電動自行車車輛所有人應當自車輛購買之日起30日內,持材料向居住地所在轄區(qū)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申請辦理登記上牌手續(xù),并現(xiàn)場交驗車輛;
電動自行車應當經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登記后方可在本市道路上行駛,在本市申請注冊登記的電動自行車,應當是列入本市公布的《武漢市電動自行車登記上牌目錄》的產品。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對申請材料齊全且納入登記上牌合格目錄的電動自行車,應當當日予以登記,核發(fā)登記證、行駛證和號牌;不予登記的,應當向申請人書面說明理由。
(一)車輛所有人身份證明;
(二)購車發(fā)票或其他車輛合法來歷證明;
(三)車輛整車出廠產品合格證明;
(四)隨車提供和車輛所有人投保的第三者責任保險、人身傷害保險原件(年滿65周歲以上者除外);
(五)代理人的身份證明和委托書。
根據(jù)《武漢市電動自行車登記規(guī)定》第十一條:電動自行車車輛所有人應當自購買之日起30日內(以銷售發(fā)票時間為準),持以上證明、憑證就近前往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設立的電動自行車登記點辦理登記,并現(xiàn)場交驗車輛。
20元
關于我們 丨 聯(lián)系我們 丨 廣告合作 丨 誠聘英才 丨 網(wǎng)站地圖
Copyright © 2018 武漢門戶網(wǎng) www.jwzcgl.com鄂ICP備16007396號-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