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生活中,當我們發(fā)生交通意外事故時保險公司會根據合同規(guī)定,履行賠償或給付責任的行為,是直接體現(xiàn)保險職能和履行保險責任的工作。那么交強險賠償責任是什么?交強險免賠有哪些情形?
1、機動車之間發(fā)生交通事故的,由有過錯的一方承擔賠償責任;雙方都有過錯的,按照各自過錯的比例分擔責任。
2、機動車與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之間發(fā)生交通事故,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沒有過錯的,由機動車一方承擔賠償責任;有證據證明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有過錯的,根據過錯程度適當減輕機動車一方的賠償責任;機動車一方沒有過錯的,承擔不超過百分之十的賠償責任。
1、交強險均不負責賠償和墊付的情形
(1)因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交通事故的損失;
(2)被保險人所有的財產及被保險機動車上的財產遭受的損失;
(3)被保險機動車發(fā)生交通事故,致使受害人停業(yè)、停駛、停電、停水、停氣、停產、通訊或者網絡中斷、數(shù)據丟失、電壓變化等造成的損失以及受害人財產因市場價格變動造成的貶值、修理后因價值降低造成的損失等其他各種間接損失;
(4)因交通事故產生的仲裁或者訴訟費用以及其他相關費用。
2、交強險對醫(yī)療綱用負責墊付,對其他損失和費用不負責賠償和墊付的情況
(1)駕駛人未取得駕駛資格的;
(2)駕駛人醉酒的;
(3)被保險機動車被盜搶期間肇事的;
(4)被保險人故意制造交通事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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