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jù)官方最新回應,2022年武漢幼兒園因疫情停課的,學校應對已預收的保教費,伙食費,校車費及其它實際未發(fā)生的費用進行退還。
按照省物價局、省教育廳關于印發(fā)《湖北省幼兒園收費管理實施細則》的通知(鄂價費( 2017) 74號)的第十五條有關規(guī)定,「因園方(非幼兒方)原因造成幼兒園停課的,“幼兒園應當扣除實際在園天數(shù)后退還預收費用。我區(qū)所有幼兒園在2022年9月因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沒有開園,應該對已預收的保教費,伙食費,校車費及其它實際未發(fā)生的費用進行退還。 幼兒園孩子家長可以在疫情結束以后,到幼兒園申請退費。
說明:
1、住宿費:寄宿制幼兒園可向自愿在園住宿的幼兒收取住宿費
2、伙食費:幼兒園可向自愿在園就餐的幼兒收取伙食費,伙食費按天計算,按月或學期收取,根據(jù)幼兒實際在園就餐天數(shù)結算,多退少補,并按月向幼兒家長公布伙食費收支情況。
3、其他代收費:體檢費、基本醫(yī)療保險費、乘車費、外出活動費。代收費必須堅持自愿和非營利原則,不得與保教費一并收取。
4、是按學期還是按年收取費用?
保教費按月或按學期收取,不得跨學期預收。
5、注意:
(1)除保教費、住宿費、伙食費和代收費項目外,幼兒園不得向幼兒家長收取其他任何費用;
(2)幼兒園不得在保教費外以開辦實驗班、特色班、興趣班、親子班、課后培訓班等為名向幼兒家長另行收取費用;
(3)不得收取書本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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